第一节 文艺演出
第二章 文学艺术
第一节 文艺演出
一、评剧团
嘉荫县评剧团建立于1956年10月。原为哈尔滨民间职业评剧团姜美霞小组,
在集贤县流动演出后来到本县,全组共18人,经动员留在此地。以其为基础,建立嘉
荫县评剧团,负责人张晓光,主要演员姜美霞。
剧团成立后曾一度很活跃,人员逐渐增加到40多人,演出剧目160多个。传统
剧目有《花为媒》、《桃花庵》、《社十娘》、《夜宿花庭》、《夜审张三》。现代剧目
有《小女婿》、《小二黑结婚》、《野火春风斗古城》、《青春之歌》、《红姊妹》、
《猎犬失踪》等。从1957年冬季起。曾先后赴逊克、孙吴、萝北、汤原、鹤岗、鸡
西、牡丹江、染河、林口等市、县流动演出。
1961年以后,由于经济困难,观众减少,剧团经常收不抵支,于1963年
11月被迫解散,人员有的外流,有的改行。
二、文艺宣传队
1963年经县委同意,由县文化馆出面从各单位借调9名文艺爱好者组建“乌兰
牧骑”式文艺宣传队,活动~年左右,后因没有编制解散。
1970年县委从民兵值班分队选拔20名有文艺专长的民兵,成立文艺宣传
队,不定期的进行文艺演出活动,并曾到伊春、铁力、翠峦、东风、乌伊岭等地流动演
出,1972年还参加过伊春地区文艺汇演。1973年冬民兵值班分队解散,文艺宣
传队随之撤销.与此同时,各公社以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为主,也组织了业余文艺演出
队。1974年冬季组织70多名文艺骨干到县城汇演,沪嘉公社代表队被推选去伊春
参加全地区青年文艺汇演。
三、文化工作队
为了活跃城乡文化生活,1981年6月,文化馆选调16名待业青年组成文化工
作队,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和节假日排练文艺节目,定期下乡进行演出活动。当年演出
30多场,第二年演出72场,1983年被评为五讲四美三热爱先进单位,1984
年参加伊春市职工文艺汇演,获一等奖。几年来他们走遍了全县各乡镇、农场、林场和
边防哨所,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1985年确定为国家固定职工,人员编制扩大到
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