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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文物

第三节 文物


县内近年发现的文物主婆有血品河南母艾谋克印。此印1972年底韩岩波见于县
公安局。1973年1月送交黑龙江省博物馆。
该印印文为汉字九叠篆“恤品河窝母艾谋克印”,背刻“大定十年六月”,“少府
监造”,恻刻“系重吉猛安下”。
据黑龙江省文物考古工作队撰写的《黑龙江古代它印集》考证:印文于谋克名称前
冠以“恤品河”三字,使我们可以确定这个谋克位于位品河(今绥芬河)。印背刻“系
重吉通安下”。“系”字含“归属”、“技管辖”之意。此处指南母艾谋克属于重吉据
安。《金史、身着传》记载:“世祖自将过马纽岭,至南母海村”。“窝母海”与“南
母艾”是同一个女真语的汉字异写,“窝母海村与南母艾谋克同音,应是该谋克驻地,
是其下辖的一个重要村寨”。
“猛安煤克是金代特有的兵民合一的基层政权组织。……猛安溪克是女真语,据安
又写作“萌眼”,谋克又写作“毛毛克”、“毛可”。猛安谋克最初是原始社会末期组
织,人数不定。猛安系部落,谋克为氏族单位”。“平居则听以佃渔射猎,习为劳事”,
“其部长田车重,行兵则称日猛安、谋克,以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于夫长也,谋克者
百夫长也”。“……一一一四年金太祖举兵反辽时,始规定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
一猛安”。此文背刻“大定十年六月”,即金世宗大定十年(1170年),其时一谋克户
数不超过300,7至10谋 克为一猛安。
(见附图)
  恤品路因境内有恤品河而得名。位于上京(今辽宁巴林左旗)东南1570里,西北
与胡里改路相接,至胡里改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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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金史》兵志9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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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辖境包括今绥芬河、乌苏里江上游,东滨B本海。路治在缤芬河畔双城子(今苏朕
乌苏里斯克)。金代嘉前县地面属于胡里改路.由此可见,“恤品河南母艾谋克耶”并
非本地出土文物,很可能是辗转流落到本县的.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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