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职工生活

第三节 职工生活


民国时期。县行等级森严,薪俸差别极大。如民国5年(1916年)乌云没治局
没治员月俸大洋140元,科员50元,翻译50元,一等在员84元。二等雇员22
元,三等雇员20元,役夫仅10元。到民国20年,随着物价上涨。县长月俸大洋
240元,科长80元,科员40元;雇员一律20元.役夫还是10元.县长月工资
收入为12个雇日月薪之和,等于一个投夫两年劳动所得.其时救员薪金不高于役夫。
民国10年(1921年)温河镇小学主任教员月津贴10元,教员月津贴5元。
日伪统治时期,乌、伤两旦旦公署设县长、科局长、股长、科员、通泽、雇员、佣
人.工薪差别较民国更大,日籍官员又远在中国人之上,普通中国职员如不行勒索。生
活也很窘迫。
建国后,随着生产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以及党和国家对边疆人民生活的关怀;全县
职工生活提高较快。
一、工资收入
嘉荫县历史上商品经济下发达,货币流通量小,直到建国初期还残存着以物易物的
交换形式。1949年县政府和金矿局合署办公,县内交换使用“金券”。市面交换使
用“东北流通券”,当年全县共有职工2221人,从欧黄金生产的2176人。县
属职工于部仅有45人。职工年平均工资539元.
1954年四家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评薪定级”;以工薪分换算人民
币,当年全县有职工897人,工资总额45·2万元,职工年平均工资额503元.
1956年全国实行工资改革,幕前景之为九类地区,僻地津贴20%。当年全县职工
总数1153人,职工年平均工资额873元。同年,冬季发高寒地区取暖费47元.
1963年实行建国后第一二次大幅度调整工资,当年全县职工总数2489人。年平
均工资额741元。1965年全县职工总数2896人,年平均工资748元。
1966至1976年的11年中;尽管城镇就业人口增加较快。但由于没有调
整工资,所以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十分缓慢。如1966年全县职工总数3002人,
平均工资781元81;(70年职工总数3789人;平均工资759元;1975
年职工总数5608人,平均工资779元11976年职工总数6196人。平均
工资752元。
1977年至1983年7年间3次调整工资,1977年调整面占职工总数的
40%,1979年实际调整面占职工总数的60%强,1983年各行各业职工普调
一级,其中教师师、机关干部中的大学毕业生,部分老干部都晋升两级,7年中城镇就
业人口增加也很快,如1977年全县职工总、数6209人,1979年职工总数
7899人,1980年职工总数8363人,1981年职工总数8528人,到
1985年全县党政机关及全民所有制单位共有职工11955人,其中固定工
10860人,临时工1366人,计划外用工227人。
1985年实行工资制度改革,每个职工平均增加工资近20元,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有工龄津贴,教师、护士工龄津贴之外另有教龄、护龄津贴。本年全县有全民所有制
职工11953人,工资总额983·7万元,职工月平均工资68·6元,加上奖
金、地区津贴、副食品补助、秋菜补贴、洗礼费等,职工月平均收入110余元。
嘉荫县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不发达,职工人数较少。1965年统计只有181
人,工资总额11·2万元(此前无统计数字)。到1979年末,增加到681人
(其中大集体职工379人,小集体362人),工资总额62·3万元。由于多数集
体所有制工业不景气,有的甚至办办停停,多数工人工资收入不稳定,生活也不富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较快,到1985年职工总数增加到
980人,工资总额达98·6万元。办得好的集体企业,年平均工资达2000余
元,但为数不多,一般集体企业职工年工资收入在1000元上下波动.
(见附图)
二、物价
建国后,全县人民生活必需品的物价长期稳定,有的略有增加,有的路有降低。主
食略有降低的,1957年标粉每亩斤0. 2元,大米每市斤(三等)0·18元;
1966年以后,标粉每市乔0·185元,三等大米每市斤0·175元。主食略有
增加的,1957年五米面0·09元,小米0·115元,食盐0.107元;
1966年以后,玉米面0·095元,小米0·12元,食盐0. 11元。
副食价格普遍上涨,有的上涨幅度比较大,如猪肉,1957年每市斤0·658
元,1966年每市斤0·7元,1981年每市斤0·98元(二等,带皮骨),
1985年每市斤1·55元;鸡蛋,建国初期每市斤0·5元,60年代每市斤1元
左右,1981年每市斤1·5元,1986年每市乔2·2元;鱼类价格上涨幅度最
大,建国初期,黑龙江鲤鱼每市斤0·26元,大马哈鱼每市斤0. 25元;1985
年鲤鱼每市斤3. 5元,大马哈鱼每市斤4元,最高达6元,各类江鱼夏季价格均增加
5倍以上,冬季价格则增长幅度更大。蔬菜价格,秋菜增长不多,春夏某因1979年
以后逐步由定价变成议价。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波动也大。(详见《商业志·物价》)。
三、生活变化
建国初期。虽然职工工资低,抚养人口多(单职工约占职工总数的70%,平均抚
养人口各人);人均社会购买力只有167元,但当时物价低,自然资源丰富,边疆小
镇襟江带河,山岭环抱,土质肥沃,人烟稀少,鸡鱼肉蛋,瓜果蔬菜多能自给有余,所
以生活水平较解放前有很大提高。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党和国家对边疆人民生活的关怀,到50年代中
期,职工平均工资增加一倍多,而物价在稳中做有增长,物资丰富,市场丰满,至今人
们回忆起来还津津乐道。
从1958年至1977年的20年。全县职工生活时起时伏,波浪式地变化着。
“大跃进”以后是三年因难时期,最困难的是1961年冬春。那时兴起一股小开
荒与饲养家禽之风,2962年后明显好转。到1965年职工的居住条件、家庭陈
设、食物构成、衣着质科、四大件(缝纫机、收音机、自行车、手表),以及文化生
活,均比1957年有不同程度提高。
“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国家经济状况逐步恶化,对边疆优先供应的物资减少,凭
票供应的商品增多,尤其是主要副食品几乎样样要票,而人们向自然索取又受到严格限
制和猛烈批判,因而生活水平下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全县职工生活日新月异地变化着:1979年城镇非农
业人口2000户,8759人,家庭每月人均收入41元以上的15%531元至
40元的35%;21元至40元的40%;不足20元的10%。人均社会购买力
505元。1985年城镇非农业人口10228人,2300户,家庭月平均收
入:一对夫妇一个孩,没有赡养义务的双职工家庭约占18%,月人均收入80元以
上;51元至80元的25%;41元至50元的27%;31元至40元的15%;
21元30元的不足5%。
县城朝阳镇1956年始有第一台自行车。60年代初缝纫机、收音机才进入职工
家庭。70年代末始有摩托车。80年代初收录机、电视机、洗衣机等大量涌入职工家
庭。至于居住条件、家庭陈设、衣着打扮、食物构成等,均有巨大变化(详见《城乡建
设篇》与本篇《第二章习俗》)
(见附图)
四、职工家庭调查
据1985年底调查,全县职工家庭构成大致分三种类型:50年代参加工作并结
婚的。属多子女型,单职工较多,然而现在儿女多已立业成家,分居另住,少数人身边
有一两个成年未婚子女。他们的家庭生活表现为“双峰型”,(50年代高,80年代
高);60年代参加工作并结婚的多为双职工,子女2-4人,现多在学校读书,生活表
现为“凹线型”;70年代末80年代初结婚的,一对夫妇一个孩,结婚时父母已给置
备了家底,现平均每月收入近200元,属小康型。
我们调查一户1953年是四口之家的单职工家庭(父亲、妻子、两个孩子),当
时月工资190分,合人民币50余元,属上中等生活水平。60年代又生3个孩子,
生活水平逐步低落,70年代初捉襟见肘。到1985年,该家庭除去3个结婚分居
的,还是四口之家(妻子,两个孩子1个就业,1个服现役),生活水平在朝阳镇属中
等。
(见附图)
(见附图)
(见附图)





@img6W800AG.jpg^JPEG^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