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行
第四节 行
一、汉族
1964年以前,人们远足除步行外,只有爬犁、车、船3种交通工具。爬犁是仿
俄式的,以两根小径木为竖乘,数很短水横连成长方形,前头翘起,有两根斜伸出的爬
犁翅子,再用两根木杆做辕。役牛、马架驶。
车的构造直到1957年还是比较原始的,木棚、木轴、铁箍木轮。后来逐渐被胶
轮车代替。70年代胶轮车又逐渐被机动车辆代替。夏季船是主要交通工具,县内民间
只有山饭、碱玻之类。60年代后,各生产队逐渐添置单引擎机尾部捕鱼,70年代
县航运公司购置驳船运货。客运自民国至建国后均有机动客货轮。(详见《交通邮电
篇·航运》)。
1956年朝阳镇开始有自行车。60年代以后不断增多,到80年代初城乡均已
普及。近年富裕人家始购摩托车。
二、鄂伦春族
鄂伦春人建国前出门都骑马。马体矮小,冬季不钉铁掌,善于翻山越岭,穿林跨
润,能模跃倒木,走沼泽地,踩塔头墩子,猎人骑乘从不摔倒。鄂伦春人还善认马踪,
马匹也从不丢失。建国后,由于交通方便,除狩猎,都很少骑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