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家理教
第二节 家理教
家理教,又称“在理教”,或“在家理”.伪满初期传入佛山县,但没有摆香堂,
收徒弟。
家理教创建于明朝末年,为清朝民间秘密结社之一,亦供奉“南海大士对,奉佛教
之法,习儒教之礼,修道教之行,融三教为一体.宣称“红莲白费青荷叶,三教原本是
一家”。供奉--天、地、君、亲、师;宗旨—一“义气干秋”;教规--论资排装。
伪满后期佛山县家理教徒中老那头资格最老,22辈。入教仪式称“摆香堂”或“进
家”,富绅财主必度长辈,探生杀手夺之权;警特匪盗多有加入,以收党徒;平民百姓
也有人此教者,但辈数都很低。1945年11月,被三江人民自治军收编的匪首李清
泉、鲁从杰、张宝田等人在奉命整训途中假道接收佛山县,为取得维持会长马流年及社
会名流的支持,在朝阳镇伪协和合院内大摆香堂,代师收徒,当即吸收马流年、陈士
勋、日上均等人为家理教教徒。人教后每人发给一本名为《海底》的小册子,内写教
规、暗语及本教历史。家理教认教徒须对暗语,如打的什么旗,上的什么船,烧的什么
柴,等等。入家理教必须讲义气、互相帮助、生死相依、患难与共。
1946年8月,“挺匪”进入佛山镇(今朝阳镇)时(详见《军事篇·剿
匪》)。李万巨唆使匪首刘光才枪毙了杀害家理教徒的纪洪福等人。
困县内“家理教”行帮已被土匪武装利用,变为反革命组织,解放后,其教徒骨干
均被镇压,该组织自行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