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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



一、重要文献辑存
*批兴东道辖拟设府、厅、县
奏光绪三十四年五月二十九日奉。*批会议政务处设奏单,并发、钦此。
佛山府,驻观音山。拟缓设。
萝北直隶厅同知,托萝北。即。
乌云直隶厅通判,驻乌云河。拟缓设。
车陆直隶厅通判,车陆。
春源直隶厅通判,伊春,呼兰河源。
鹤岗县知县,鹤立岗。
以上为兴东直辖。
(摘自《东三省政略》·《官制》卷十二)
乌云设治局是为我并局卡改设县治以一事权而固边围由
呈为裁并局卡,改设县治,以一事权,而固边圉事。窃乌云北濒黑龙江,南枕小兴
安岭,西距爱辉县五百三十里,东距萝北县五百里,地方紧要,商贾渐渐繁盛。现在本
衔商家已有三十余号;连同沿江上下游五百里之十六镇中,共有铺商二百余号,熟田共
一千四百余胸,仅一设治局之名称未免规模狭隘,势为简单。若一味因循,犹是卡伦之
现象;若力图整顿,又觉经济之维艰。是以乌云设治年半之久,孙、刘两前任均抱消极
主义,盖有鉴于进行之不易,途不免畏难而苟安也。若长此以往,民之已来者,情殷望
治,徒唤奈何;民之未来者,视为畏途,互相观望。其与实达因围之本首,不太相径庭
乎?拟请将乌云改为二等县治,以备边防,并请将宝兴镇卡伦、逊河稽垦局一律裁撤。
裁下之款即划为县署之薪公费,挹彼注兹,款项既不追加,事权又免纷歧,斯诚一举而
数善备。
变宝兴镇卡伦月支新公费大洋二百一十元,由设沿员按月由财政厅代领。该卡官,
卡副由钧尹处委派,所司职务,即萝北县征收分七之国家税并职局之地方捐。每月征收
国家税之数目不过大洋十余元,地方捐之数目亦寥寥无几。月费不贷,岁收有限,揆厥
名实,当然在取消之例。而该处地方捐款即由设治员另设警察四名,巡官一名,内作捐
款之稽征,外防俄人之窜扰,较之设卡种益良多。况宝兴镇僻处山石之下,每当山水暴
发之际,往往将房屋冲倒。现下低销商四家,日本妓馆一家,比从前已减四分之三,江
东岸俄屯亦不过四五十家,该处实无设卡之必要。况通北、铁骊、龙镇三县局现在均免
税三年,仅收地方捐以办警学。乌云较波三处尤为僻远,自应援照成集免税三年。乌云
街上亦有萝北之征收办卡,征款无多,于初设县治之地亦多影响,拟请一律裁撤,以广
招徕.
查逊河稽垦局自民国五年七月一日成立,该局即设在逊毕拉河西岸八里地,管理鄂
伦春人旧协领衙门处。该局月支薪公费大洋三百余元,该局长即爱辉县署科长金毓麟兼
理。所司职务,专司招垦。违警以上之徒刑,仍须归职高处理。推原设局之意,不过因
地处僻远,招垦为艰,与职局分段招里,尚党员于成熟。不知愿来垦者,即一设治局波
亦负来而至;不愿来最者,即于乌云境内再添一招垦局彼亦裹足不前。况政出多门,将
来总有* *之处。不着统归县治。得以提纲而挈领。
以上拟裁之一卡一局月共大洋五百元有零,再加职局月支大洋四百九十四元,统共
大洋一千元有奇,除二等县每月薪公费八百元,下余之二百元有奇.黑龙江以中流与俄
分界,一有兹事,华人即入俄境潜藏,必须用翻译兼侦探二员,月薪得一百元。乌云对
岸即是俄支路之火车站,该站有铁路局、电报局、航务局、邮政局、税务司、自治会各
机关,互相往来每月颁(须)交际资一百余元,出人尚属相抵,而预算亦不必追加。惟
查乌云局西北距爱辉五百三十里,距逊河稽垦局二百五十里,距奇克特二百五十里,若
将逊河稽垦局裁并在乌云局内,而奇克特当然划乌云界中。况奇克特距爱辉三百一十
里,而爱辉虽是县治,其实县知事驻在黑河,而爱辉县署内仅留科长一人办事,似不如
将奇克特县位移驻爱辉较为妥善。乌云县署即移在奇克特县位署内。该处土地、人民、
街市、警学,已粗有可观,附近处地又宽平,人家亦密。该公署房间虽不敷用。较之乌
云局现住之处大小两间,实宽至四倍。又况奇克特原有警察二十名,官家之威信藉此可
以徐图展布,比如为山而藉丘陵,较之方着一篑者,易于成功。而县名即改乌云为兴
安,以其沿江一带约南枕兴安岭也。乌云旧局之地,先设警察十名,会同驻防陆军严加
防守,自不至有意外之虞。
抑国璋尤有倩者,自维村短,于初设县治之地深恐丛脞。宝兴卡官唐书勋,逊河稽
垦局官员金毓麟均有经验,可否择一试署或代理,以重边防,神共见国库为大局起见,
不为一已之权利计。幸甚。
所有裁局,免税,县移署,让贤各缘由,理会呈请均尹鉴核.转洋施行。道呈黑河
道尹张寿增。
附筹边策十条。
乌云设治员洪国璋
中华民国七年一月十二日
筹边策十条
且从来移民实过,耗款无算,终未见夫实效。实边围困令频颁,[ ] 相视为具
文。自乌云没治以来,二年于兹矣。土地依然荒芜,人民依然稀少,山野盗贼依然猖
极,道路依然便涩,大好河山毫无权利,何胜慨哉!国璋躬临其土,意鉴前车,谨拟筹
边策十条,为我道尹缕晰之。
一、邮政宜早设也。查萝北至爱辉一千里内邮政不通,封冻后由邮站代寄,开江后
均由萝北县代辑。查职局由省发来公文有三月之久方才转到者。如此迟滞,焉能济事?
拟清道尹设法维持,函传省邮局将奇克特、乌云、宝兴镇先设三处邮政,或托商家代
理,以利交通。将萝爱一千里之邮站一律裁撤,以免有名无实。因该邮站行旅甚稀,率
多赔累,必须由官商另筹津贴若干,旅客既多费钱,官商又代为顾虑。且又准该站卖酒
专利,包揽烧柴、洋草若干,不纳捐税,而于官家应行秩序诸多紊乱。况萝爱站道中尚
有二站未办者,似不如去邮站,速空邮局之为得计.
一、电报宜急立也。查乌云东南距萝北五百里,西北距爱辉五百五十里,电报未
设。遇有紧急,即由乌云之江北吉斯克伐克电报局转达。无论是何机密,,必来向俄地局
宣* ,遗误事机莫此电报为甚。拟请急立电报局,以便灵通信息。而自有权衡。
一、兵轮宜购备也。查黑龙江中俄两国以中心为分界,俄人先用款修成灯塔、标
堤,行驶轮船;而我国轮船未摊此费,自然不准进口。俄国之经营边界,不似我国视边
疆为不急之务、现在盛民日盛,往往此缉彼窜,民不堪扰,况现在俄国不靖党徒滋扰,
南北仅一衣带水耳。越界抢掠也层见迭出,若不严加防范,而垦民终无安枕之日,尚望
其源源而来平?而防范之法,必先与俄国商订互换条件,彼修灯塔、标堤,在黑龙江有
行轮之权;我造小兵轮六只上下,巡逻保护往来船只,亦准我在黑龙江有航业之机.两
有裨益,谅彼亦必表同情。即不认我有行轮之权,也必许我兵轮行驶,以保边境治安。
查黑河区域四公、两设治局,每县、局分配兵轮一只,每只轮船约容兵二十名为度,以
其价廉而驶速也。每只小轮购资不过七八千元,每县局募游巡队二十名,开江后即驾船
上下巡缉防调,封江后即归各县局游击,以各冬防。庶盗贼无处藏匿,而商民又有保护
一、航业宜扩充也。查黑龙江蛇延二千余里,其水之渊深比松花江超过两倍,为现
在中俄之天然界限。俄人则极力经营,除轮船而外,又有铁路以利交通,沿江一带村落
均复整齐可观。我之沿江一带村落涣散,既无铁路,又无轮船,相形之下未免见绌,而
实际上自然多障影响。拟创设一轮船公司,官商合办,以挽利权。乘俄国多事之秋,与
伊交涉,彼旬修灯塔、标堤费,可以在江行轮;我有行江之小兵轮,以保航路之治
安,亦可以在此江内行轮。即不然;要求少担些修费,无论如何总须达到黑龙江行轮之
目的。先将“庆澜”轮船由松花江运来,以为公司之基本。因该轮船身较大,松花江水
浅,官家年年跨累,似不如改归黑龙江,实属相宜。再购造三只,以便运输货物、木
材,及垦民之往来。实边固圉,端赖乎此。而天然之美利,决不让外人拢断居奇也。
一、免税以广招康也。查龙镇、铁骊、通北,初设县局之地均免税三年,以示优
待。乌云地处边远,现有萝北征收分卡两处,实碍农业之进行,自应仿照该三县局免税
章程,一视而同仁。如蒙俯允,即请转呈。以便分令照办。
一、垦户宜官家接济也。查乌云境内土地尚佳,惟僻在东北僻远之地,来垦维
艰,贫者既力有未途,富者又安土重迁。若不由官家设法接济;则里务实难表达。拟请
仿照龙镇贷款办法,由官家筹投几万元以补民力之不足。而领户应征之荒价,仍按开准
收呈,以免混淆。
一、住户直苹聚也。现值萑苻不靖,若零星居住在内地,尤有抢劫之虞,而况荒陬
僻壤平?查近年来所放之荒户。率皆不成村落,自保身家,与台之守望相助之义,背道
而驰。一遇有警,甲户被抢,乙户则茫然不觉。虽是民户自处之不当,亦是官家代谋之
不藏。民之既丧元气,国家之利何有?拟由官家择定相应地点,十里一村,每村大有五
十家,小者亦须有二十五家,神得互相联络,以咨保卫。原放之地有余,即从此余地投
作屯基;原放之地无余,即由安屯相应之地,每家购买一垧修盖房园;若系熟田,每垧
给原业主大洋十元;若系荒田,每切给原领户大洋一元。统归一律,以免两造争执。
一、畜牧宜急讲也。考之礼月令篇,仲春之月,游牧于牧,牺牲驹犊,举无其数。
是畜牧一事,亦立国之要政也。沿边地丰,草长林茂,而畜牧尤为适宜。现在农商部既
有畜牧司,自宜先于黑龙江沿边一带择相应之地点,先设一畜牧所,购买礼牛若干,种
牛几条,再买俄国大骡马若干匹,儿马几匹,以兹息息相生。夏日由牧夫放养,秋季则
责成牧夫割洋草若干,以备各口喂养。利息之厚,如填左卷。
一、储蓄银行宜创立也。江省财政竭极,已达权点。若再以备边之费,是必力不能
支。拟请仿照北京储蓄银行办法,在省内及黑河等处发售彩票,每张小洋十元,每条小
洋一元,得彩着照领。如三年不得彩者,再将原本发还,名曰“黑龙江筹边储蓄银
行”。即由此不得彩之余利项下,抵补筹达之款。查江省储民最盛,一闻开彩,则踊跃
争先,因其利而导之,则事半功倍。
一、边防宜添驻重兵也。查沿黑龙江由绥东至奇克特,一千里中仅有陆军一营驻
防。左有长江俄匪之窜扰,右有兴安大岭营行之不靖,道里* 远,消息难通,而乌云更
在风雨漂摇之中.本所只百陆军二十,距本衙二百里之宝兴镇,虽亦有陆军二十,时常
波萝北营部调去击贼。是职局所辖五百里地中既有陆军三四十名,一遇有警,既无相援
之兵,又无呼吁之处.局中快枪只有五棵,警护兵共有十名,不惟难于进行,亦且不易
保守,若不筹备于及早,恐不允贻误于将来。拟请于乌云局处驻陆军营部,在营部留一
全连,下余两连即分驻乌云所属之十六镇。萝北仍驻一营部,酌投绥东半连,观音山半
连,都鲁河一连,庶几商民安业,边地肃清矣。
以上筹达十策,语多陈腐,字欠推敲,惟时局之悠关,遂刍尧而愿献。是否有当,
出自钧裁。恳请批示,以便遵行.
设治员洪国璋谨陈。
民国七年一月
设置佛山没治局之缘由
据省财政厅给省长公署报告云:
钧署指令黑河道呈请将佛山镇改设县治一案由,内开呈悉。仰财政厅核议具复,再
行饬遵。呈抄发此令,等因奉此。
查佛山镇(即保南镇--编者)居马云、萝北两县局交界地方,距各该县城二百里或
三百里不等,俱与俄拉宾站抵隔一江,通事诚有鞭长莫及之势。道尹请将佛山镇改设县
治,系为遇事捷便,巩固边围起见。虽现在库款支绌,不宜再事扩充,无如沿边一带土
阔人稀,不但一切出产每存于地,间或为俄人偷盗,实为可惜,而对于主权、国防、外
交,在在均有重要关系。诚如该道尹所称:边防设治尚不可以收支为比较,似可照准,
以资镇摄而便把裤。如蒙俯允,所有该设治局应需常年经费由职厅编制预算呈便。
中华民国十六年六月七日
“划分佛山设治区域图”图界说明.
拟将嘉荫河*北由新河日起,并结烈河以南由乌云二十牌一并起,均作为佛山设治
局区域。其设治地点即在乌拉嘎河之北佛山镇。计已放官荒八十余井,合十三万均,至
未放山荒虽无确数,查大致可垦之荒至少亦有四五十万胸。就此划分,于萝北区域并不
见少。而佛山设治后,着经营得人,即就乌拉嘎河两岸出产而言,可为沿边巨具。一再
磋商,意见相同,兹特绘具祥图呈请。该局即定名曰:“佛山诊治局”。应饬该员先行
前往,迅将界线会同各该县局勘定,晒妥设局地点,规拟进行计划,绘图图说,报由该
道转呈候夺。除俟关(防)刊就另发,并分行外,合行检同委任令状各一件,今仰该道
转饬遵照此令。等因奉此。除分行外,合亟令仰该局即便遵照,会同勘划具报以凭呈。
此令.
道尹张寿增
中华民国十六年七月。十七日
佛山、乌云、奇克、鸥浦四设治局升为三等县文告_
致奇克县政府公亟(第六号)
迳启者于三月十四日奉
省长公署第五二八号训令内开,查本省沿边各县局毗连俄疆,地广人稀,向称瘠
苦。斯守土者,每以政费无多,常存敷衍苟安之心,以致一切庶政难臻上理。惟各边县 
局境内俄华杂处,交涉时生,关于国际观瞻尤为重要。兹将没边之萝北、呼玛、漠河等
三县均升为一等,缺鹏浦、佛山、乌云、奇克等四设治局升为三等县。缺由财政厅另编
预算呈核饬道。如此,则政资既较前为优裕,一切设施庶能从容展布。
除俟鸥浦、佛山、乌云、奇克四县印信刊就,另文颁发及分行外,会亟令仰该局即
便遵照办理,分别具报。此令。并奉到普理县长任命状一纸。各等因奉此。遵于本月
十五日成立。除呈报并布告分行外,相应函请贵县须为查照。
此致
乌云县政府
民国十八年三月十七日
黑河区专员公署通知
黑专民安第42号

佛山县人民政府;
按省转内务部电示,你县与关内某省佛山市重名。为此,希望你县征求县人民代表
意见,提出适当名称,用正式公文报专署五份,经审查后,由专署是省转报国务院内务
部审核批准。再干你县一九五五年第一次县人民代表大会上结合贯彻“地方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做出决地
黑河区专员公署
1955年2月10日
佛山县人民委员会文件
佛松字第四号
为更改县名呈请批准由
黑河区专员公署:
根据黑河专署转内务部“关于更改佛山县县名电示”,我县于1955年3月23
日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经全体代表讨论通过,将原佛山县县名改为“曙光”
县。特呈至黑河专署备案,并请转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审查批准。
佛山县人民委员会
1955年4月25日
佛山县人民委员会文件
佛秘字第五号
为更改佛山县名称由
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
根据黑龙江省民政厅电示:“佛山县改为曙光县无根据,再从历史、山脉、河流等
名称中选一为群众所习惯的县名”的精神,经县委研究,将佛山县再改为“嘉荫县”。
其根据:我县与萝北县分界地是一条河,名调“嘉荫河”,属于我县管辖内,此河流颇
为群众熟习。当否请批示。
佛山县人民委员会
1955年6月20日
黑龙江省民政厅文件
黑民厅字〔55〕第75号
为函告佛山县更改县名问题由
佛山县人民委员会:
六月二十日佛秘字第五号文收悉。关于改佛山县为“嘉荫县”。可以考虑。因前次
已征求人民代表的意见,拟改成曙光县。现又要改为嘉荫县,故望再征求各界人民代表
意见(不一定召开人民代表会讨论,可个别征求代表意见),然后写成书面材料(包括
佛山县名称起源,更名理由以及新县名根据等),报省五份,以便转报中央审批。
黑龙江省民政厅
1955年8日15日
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复
黑民字第1837号
为通要。黑龙江省佛山县改称为嘉荫县由
佛山县人民委员会:
关于你县改称为嘉荫县问题,已经国务院国内率第一二六号批复同意。
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
1955年11月21日
中共嘉荫县委文件
〔64〕嘉发2号
关于迁移县址的请示报告
地委:
专署:
我县县址朝阳镇,江岸低、水位高,受江水的威胁很大,不利于进行基本建设.省
营农场已经正式筹建,根握县委和农场党委合一的要求,为便于领导,便于工作起见,
经县委讨论研究,拟将县址从朝阳镇迁移到双河。当否,请地委和专署批示.
中共嘉荫县委员会
嘉荫县人民委员会
一九六四年二月四日
嘉荫县人民委员会文件
[64〕嘉办字第102号
关于将县级机关所在地向现驻朝阳镇迁至嘉荫农场所在地
--双河大岗的请示报告
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并报专署:
我县是黑河地区边境县份之一。省已决定,并已于今年年初开始在我县境内兴建国
营嘉前农场。随着嘉荫农场的兴建,一方面全县的体制、发展规划,资源利用等等方
面,都将发生很大变化;另一万面,现在的县级机关所在地--朝阳镇,也将因种种原
因同事业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因此,经我们长久的酝酿,拟将县级机关由现驻朝阳镇
迁至嘉前农场所在地--双河屯。其主要理由是:
(一)嘉荫(原佛山)正式建县于1926年(应为1927年--编者)的旧民
国年代,迄今已有38年的历史。但是由于各个时期政治、经济所发生的变革,县城驻
地长期未能固定,移东挪西,变迁频繁。据资料记载:在短短的30多年当中,县城迁
移达七次之多(应为三次之多--编者)。1953年以来,虽然把县级机关驻地固定
在朝阳镇,并且在上级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对朝阳镇的改造做了许多努力,但是,由于
该地的天然缺陷,不能适应今后长远建设的需要。主要原因是:该地所处地势低洼,经
常遭受洪水侵害。仅(19)58年以来,即连续遭到二次特大洪水的袭击,而每次都
是俺没全镇,使房屋东倒西塌,给全县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极大的损失和困难。
而且每受一次损失,生产长期不能复原,群众心情长久不能稳定。如果采取防洪措施,
由于沿线校长,一方面需要大量投资(约300-500万元),将大大超过县城迁移
的投资金额;另一方面,不仅时间过长,人、物力也都面很大困难,而且.价值不大。因
为朝阳镇不仅地势低洼不平,沟壑交织,一条一块,而且面积也极为狭窄,镇内总面积
仅为50万(平方)公尺。现已没有建筑空地。城周围总共有700左右公顷洼地,北
靠黑龙江,南面是生满次生林的山地,不能开垦,农业没有大的发展前途。如遇大水年
头,附近土地全被淹没,城镇蔬菜供应都不能保证。
(二)双河位于朝阳镇上游,江岸地势高而平坦,不受洪水威胁,是国营嘉荫农场
所在地。全县百分之八十的荒原都在它的附近,三五年后将是我县内的主要农业基地。
而且交通方便,是我县水旱交通的中枢地带。同时,我们考虑,根据嘉荫地区具体情
况,实行公、场合一,将是大势所趋。在这种情况下,将县级机关所在地迁至双河,既
有利于边疆长远规划,也有利于当前建设。此外,双河对岸,是苏方一个区的所在地。
因此,将县城迁至双河,同嘉荫农场共同努力建设一个政治上巩固,经济上繁荣的全县
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同苏方门当户对的长远大计,不仅有国内政治、经济上的
意义,而且也有国际上的影响。
几年来省委、省人委对边境地区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给予了极大的重视
和关怀,每年均给一定数量的基建投资和防洪经费,但是由于原来基础条件不好,难于
从根本上改变嘉前的建设面貌。因此,我们认为,不论从长远和眼前考虑,将县城迁至
双河是有利的。同时,我们也认为,由于事业的发展迅速,对于这个问题的确定宜早不
宜迟,因为越晚,任务也就越大,困难也就越多。因此,请求省人委及早批示,以便早
作准备。
一九六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文件
黑民字第二79号
关于嘉荫县县址迁移的批复
嘉荫县人民委员会:
[65]嘉发第一号的报告收悉。同意你县县址由朝阳镇迁到双河大岗。关于迁移
后新建房屋投资,省今年无力解决,徐县管用现有房屋维持,待明年再行考虑。
1965年6月9日
备注:
关于县城搬迁问题,县人民8员会于1964年2月请示、筹备,1965年6月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
复。当年县政府从各方面筹集资金369160元,建筑新房2. 975平方米.
1966年省和各系统又批准建设项目共16774平方米,投资1491660元.县和嘉荫农场
共同组织力量施工,至年底又建成机关、学校、企事业用房和住宅三万多平方米,使用资金120多万元.但因
“文化大革命”开始,朝阳镇和县直部分居民、职工“造反”,将县城报迁诬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是怕死鬼”.
新成立的革命委员会领导人,也反对搬迁。故从1967年春开始,省革委会及有关部门不再投资.县基本建设
队伍解散,新县城建设停止。后省革委通知“县城不再搬迁”。已建成的房舍、设施。无偿移交嘉荫农场。
二、重大事故
交通事故
(一)1962年12月9日晨,县良种场胶轮车由县城返回。行至太平屯下江
道,走到个孤山附近(距太平岛400米),因头一天暴风雪覆盖旧路,误入“清
沟”,轧碎薄冰沉入江中,躺在车上的农业技术员社守田落水,当即被救出。3匹苏联
进口马淹死。共损失2·4万元。
(二)1974年12月26日晚,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独立一团四营二十连
拖拉机手刘宝成,驾驶胶轮拖拉机从四营送十八连30名战士回连队,车行驶到转弯陡
坡处,因未减免空档前进,突然发现前面一辆马车停在路的右侧,司机急中慌乱,左
右打方向盘,致使拖斗翻车,当即压死1人,重伤9人。
(三)1979年8月28日21问许,刘金平驾驶(07--30785)解
放牌大货车由嘉荫农场14连前往嘉荫县粮库送粮,行至嘉东公路94公里355米
处,超越马车时把朝阳镇公社太平大队1小队的马车拉180度翻车,将驭手何忠华压
在车下,重伤,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四)1979年6月2日下午4时许,嘉荫农场九连衣工武文忠(无证,受领
导指派)酒后驾驶上海(25)胶轮拖拉机(带拖车)由场部去连队。车上来有九连的
学生、家属,共62人。行至福富公路67公里87米处,由于转弯高速行车,在离心
力作用下,造成90度翻车,将拖车上人员全部翻在公路右侧的石堆上或道沟内,当场
死亡1人。重伤6人,轻伤31人。
(五)1981年3月12日下午2时许,县邮电局待业青年孙爱军,酒后偷驾
停在邮局门外的乌拉嘎金矿局供应股的载重解放牌汽车,行至县城南门外大桥附近(嘉
马公路),由于没有驾驶技术,通事惊慌,在超越自行车时急煞车造成车身180度调
头,车尾将1人头部击成重伤。经县医院抢救无效,当即死亡。
(六)1981年8月20日下午5时许,嘉荫县航运公司拖船--嘉航拖323
号,抗载元木驳船一般,自黑龙江上游下航,行至呼玛公开库康公社张地营子附近驳
船搁浅,拖船在营救时;驾驶员横向拉动,将拖过船拉翻,当即沉入江底,打捞两个多
月,方救出水面,共损失金额6·2万多元。
(七)1984年年4月4日下午,朝阳镇居民曲延平请王立杰开自家车。由新发
岛往家拉砂子;18时30分重车行至五金商店十字路口处,坐在驾驶室里侧的曲俊儒
(曲延平之子)告王说:“我爸到百货门前下车。”此时王立杰开始减速,关闭大灯,
做停车准备。曲延平由车箱上移到驾驶室外侧脚踏板上脸朝前站着。车缓速驶至交通局
配件商店门前;曲由脚踏板上跳下滑倒;被后外轮压成重伤;抢救无效,18时50分
死亡。
(八)1934年9月20日,嘉荫农场工人李玉和驾驶沈阳“60”型胶轮拖拉
机,给本连队个体户黄忠喜由嘉荫粮库往回运黄豆,拖车上坐2人,一人名江士满。当
行至嘉东公路86公里900米处(上坡;坡度12度),因拖车带病作业、超载、脱
挡,使车辆下滑。此时车上两人急忙跳下打堰,不但没堰住,反而造成180度翻车,
在右边打堰的汪士满当即被压死。
(九)1984年12月1日上午9时40分,马克山骑一孔雀牌自行车由县城
返回太平林场,行至99公里400米处与嘉荫农场于立臣驾驶的67--30059
号解放牌大货车相撞,马克山受重伤,抢救无效,翌日凌晨2时死亡。
(十)1955年2月10日22时五5分,交通监理所会同公安局刑侦科赴稻
富公路34公里减72--300米处,对一只无名尸体进行现场侦察,认定为车祸所
致。询问得知本日下午4-7时通过渡区问计有4辆车:大客、胶轮、解放大货、手扶
拖拉机。最后确定是嘉荫农场67-30064号解放大货车所为。
(十一)1955年3月18日,任连贵驾驶铁牛5508第00539号车由
小滚沟里往嘉荫县第三工程队拉石头,车上坐成年2男2女,1女孩,计5人,驾驶室
坐3成年妇女,两个小孩,亦5人。室内任美珍抱一6岁女孩坐外侧,当驶至嘉东公路
95公里400米转弯上坡时,因车辆耸动,将任氏母女甩出,母被后里轮当场压死,
小孩无伤,幸免于难。
(十二)1985年1月19日17时40分许,夏志海驾驶嘉荫县粮食局汽车
队67--30338号东风牌“140”大货车,由场旺河站装百货,在返回嘉荫途
中行至34公里75米处,由于超速行驶,并判断错误,将一名6岁女孩朝小杰拖、
碾、压。致死。
工伤事故
(一)1959年秋,黑龙江水泛滥,县政府动员县直单位职工帮助生产队抢收
小麦。9月29日下午6时许,在曙光二队劳动的部分女工乘小舢板过沟子时,因超
重,在船即将离岸时,县医院尤姓又强行上船;船身摇动,16人全部落水,7人罹
难.在抢救时,团县委干事梁振声先救出两人,又去数第三八时,被溺水者拽住,不幸
牺牲。共死亡8人。
(二)1978年1月7日早5时许,乌云煤矿司炉工张振潜因锅炉爆炸烫伤面
积超过60%,经抢救无效,于1月9日死亡。
该锅炉为本单位自制,且未经技术鉴定,司炉工操作时违章导致爆炸。
(三)1980年2月11日,富饶公社前卫一队社员于义会、王义典赶两辆马
车到乌云煤矿拉煤,上午九时许进矿坑。因有哑炮未排除,付煤员禁止车辆进入作业
面。王义典违犯规定装走一车,于义会随之靠近煤壁,前卫四队社员吴相海也把拖拉机
开进,约11时20分哑炮突然爆炸,煤壁坍落,煤块从5米高处落下,将于义会、吴
相海历在下面,于义会死亡,吴相海轻伤。
(四)1981年7月26日早5时许,电业局线路队电工毛传良,在摘百货商
店道南高压线的“过桥线”时,因错拉电阀,触电死亡。本日早3时许,毛去电厂找值
班员停“四号线”供电,但他不知道原“四号电”已改为“一号电”,由此造成触电事
故。
火灾事故
(一)1966年12月23日,县第一中学校长空火墙烧火过多引起火灾,
500平方米砖瓦结构校舍及化验室设备、图书室藏书全部烧毁,损失金额5万余元。
(二)1969年1月19日上午9时许,衣机修配厂燃油车间在用汽油洗机器
防锈油时,不慎失火,将整个厂房和部分设备烧毁,损失10余万元。
(三)1970年元月1日5时至6时,嘉荫生产建设兵团发电班长黄兆田,因
用据未排柴油烤管道掉火,将发电厂厂房及电机全部烧毁,损失金额12万余元。
(四)1978年5月,县木材公司制材车间失火,将生产厂房和设备全部烧
毁,直接损失金额3万余元.
(五)1980年5月17日晨,腰屯生产队队长戴培升指派戴吉华负责开动
(195型)柴油机带抵草机,发动时违章用硬纸壳蘸柴油点火起车,点燃的硬
纸壳引燃马革起火,烧毁生产队马棚、仓库和四户社员房舍,烧死役马7匹。粮食
3500余斤,损失金额达8·5万元。
(六)1980年9月份,下站河水村综合厂工人潘洪仁在电焊时把地板烤着,
将600平方米厂房、一套带锯、两台园据、一台电焊机烧毁,损失金额29300
元。
(七)1981年4月2日,常胜公社件材林子生产队拖拉机库坐机排汽筒将墙
壁烤着。烧毁机库房和部分机器,损失3·6万余元。
(八)1981年7月15日凌晨2时80分,县林业综合厂建材库,因生石灰
受潮发生氧化反应引起火灾,将建材库、汽车配件库和供应站物资仓库,以及库存18
个轮胎、15台油锯、汽车与拖拉机配件、木材、水泥等物资全部烧毁,直接损失
66846元。
(九)1981年12月7日红光公社良种场车库更夫烤车不慎将拖拉机烤着,
烧毁拖拉机1台,损失金额2·8万元。
(十)1984年昼月30日1时30分,物资商店因前日下午营业员宋艳东用
电炉烧水,下班后来切断电源引起火灾,将营业定与陈列商品烧毁,损失金额16·9
万元,事故责任者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有关领导均受政纪处分。
(十一)1985年4月25日凌晨,新建4号家属楼,国电线绝缘破损引起火
灾,将楼房焚毁。该楼系1984年秋水灾后五营区援建;由于冬季施工。工程质量低
劣导致。未追究事故责任。
(十二)1985年5月9日凌晨1时许,县良种场工人雷令发家失火,烧毁家
属房舍4栋(9户),烧伤4人,其中重伤2人,损失金额10万余元。火团系前田雷
委苏桂莲在接连房舍的牛棚沤粪引燃棚内杂草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