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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森林资源消长

第三节 森林资源消长



解放前,伊春区森林资源遭受到日伪的掠夺式采伐,同时,屡遭森林火灾,原始林
相受到破坏。新中国成立后,又由于过量采伐,致使本来十分丰富的森林资源濒临枯
竭。
1959年后,开始重视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控制林木采伐,发展营林生产。
1962年以来,开始大面积更新造林,并把营林生产做为森林管理的基本任务,
人工林大面积增加。到1985年,营造人工林2152公顷,人工林年生长量为
1263立方米。
伊春区森林资源的消长,增长大于消耗。1985年调查统计,年生长量为5369
立方米,是总蓄积量的3.6%;年消耗量为2860立方米,是总蓄积量的1.9%。
年消耗量是年生长量的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