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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乡镇企业

第三节 乡镇企业



1978年,伊春区开始对农业场社以及街道农业生产队自办的企业,实行统一管
理。统一管理初期,称为社队企业,由伊春区计划委员会设专人负责。
1980年,社队企业管理从计委分出,正式成立社队企业管理科。同年,全区社队企
业共有5个行业,61个企业,从业人员1151人。社队企业中,工业企业41个,
农业企业5个,建筑企业2个,交通运输企业5个,商业服务企业8个。社队企业生产
的主要产品有红砖、粘土瓦、布匹以及木制加工产品、印刷品等。全年总产值374万
元,实现利润62万元。
1981年,社队企业发展到74个,从业人员1291人。社队企业中,工业
45个,建筑业4个,交通运输业3个,商业服务业22个。全年总产值508万元,
创利润65万元。
1982年,全区社队企业仍为74个,从业人员1374人。全年总产值761
万元,创利润81万元.
1983年,社队企业减少到61个,从业人员为1139人。全年总产值442
万元,创利润51.4万元。
1984年,全区社队企业有70个,从业人员1142人。全年总产值447万
元,创利润54.5万元。
1985年,变社队企业为乡镇企业,据统计,全区有乡镇企业73个,从业人员
为1140人。全年总产值570.3万元,创利润5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