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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审计

第二节 审计



伊春区审计局,坚持审计工作必须同经济改革密切结合,为经济改革服务的指导思
想,认真贯彻“抓重点、打基础”的方针,以维护财经法纪为重点,积极开展审计监督
工作。
1984年,审计3个单位,审查出截留罚没款金额6.3万元,应缴财政金额
5.3万元。
1985年,审计6个单位,共审计违纪资金85.4014万元,其中虚报亏损
35.77万元;减少收入0.128万元。白条顶库存资材16.6万元;议价费用
挤入平价费用6.2万元;商品和包装物损耗8.4万元;乱挤成本6.75万元;不
合理资金占用多付利息4.7万元;转移资金套取现金0.755万元;不合理核销费
用1.O7万元;预列支出0.2万元;无批件购买控购商品0.195万元;超标准
核销费用0.0334万元;白条子列支费用3.41万元;违纪动用现金1.75万
元;漏缴奖金税0.44万元。
通过审计监督,对在审计中发现的财经违纪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处理
意见,全部做了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