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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城市建设规划

第八节 城市建设规划



伊春区是伊春市的中心城,城市建设发展迅速。但是,由于过去对城市建设缺乏科
学规划,原有的城市建设规模已不适应新型林业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
1983年,伊春市人民政府开始对市区的城市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并把中心城伊
春区做为重点规划区。
中心城的城市建设规划,分为近期规划和远期规划两个时期。近期规划自1983
年至1990年;远期规划自1983年至2000年。近期规划以改建为主,并积极
建设河西新区。远期规划待“七·五”计划以后,视经济发展情况,在远景发展预留区
进行规划和建设。规划中的中心城人口,远期控制在15万以内,按20万人口需要预
留建设用地,并据此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近期规划用地将扩大到10.95平方公
里;远期规划用地将扩大到20.80平方公里。远景预留用地安排在城市规划区西
部。
规划中的功能分区主要有工业区、仓库区、生活居住区。在铁东区和城区西部,安
排两个新工业区,共约0.7平方公里。在铁东区划定约0.12平方公里的新仓库
区,城区西部划定约0.25平方公里新仓库区。在规划区内划定6个居住区,有区中
心的铁路南居住区,铁路北居住区,朝阳居住区,前进居住区,扶林居住区,远期发展
预留地居住区。各居住区在新建和改建的同时,都要配置基本生活福利设施、小型商业
服务网点、公共绿地、文化体育活动用地以及建筑用地、雕塑等.
公共建筑规划,对文化教育设施、医疗保健和商业服务网,采取城市中心区、居
住区和小区三级布置的方法,并根据现状加以调整和补缺,以达到布局合理,方便群众
的目的。
城区规划区范围,分为实施规划控制范围和实际规划建设范围。实际规划建设范
围,东自汤旺河东岸山头向西亚101水文站;南至南山坡,向西亚南山变电所、色织
厂、养鸡场;西至乌马河东防火检查站,沿伊春河至伊春区经营所西山,向北经七道沟
至对山车站.
工程措施和专业规划,包括城市防洪规划,对外交通规划,电力、电讯规划,环境
保护规划,园林绿化规划,道路、广场规划,交通规划,居住建筑规划,环境卫生规
划,给水、排水规划,供热、炊事燃料规划,城市消防、人防工程规划等。各项规划均
有具体要求和措施,分为近期和远期逐步实施。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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