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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环境保护

第五节 环境保护



1983年前,伊春区环境保护由市环保部门直接管按。1984年6月,组建伊
春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科,内设环境保护股。环境保护胜负责管理全区的环境保护工
作。
环境保护的基本任务是治理“三废”,控制和解决废水、废气、废渣对环境的污
染。伊春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科成立以来,对污染源进行了全面调查和观察监测,并建
档立卡。经调查统计,“三废”中废水日排放1万余吨,废气田排放15吨,废渣日排
放330吨。主要污染物有碱、硫化物、酶、木素、粉尘、病毒、病菌等。主要污染源
有伊春木材综合加工厂、伊春肉食加工厂、伊春林业中心医院、伊春市酿酒厂、伊春市
制药厂、伊春市酱菜厂。此外,有93家烟尘污染源,烟尘污染环境严重,被做为治理
“三废”的重点项目。1984年至1985年,通过对烟尘污染源装置除尘器,有
15家烟尘污染源得到治理,其中8家治理达标。没有得到治理的烟尘污染源,已列入
规划,逐年逐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