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房屋建设

第三章 郊区建设

第一节 房屋建设



伊春建置初期,郊区房屋建设没有统一规划,也没有各项统计数字。郊区房屋以住
宅民房为主,居民私有房屋约占90%,大部分为草泥结构。
1956年,东升高级农业社对房屋建设有了初步规划,但没有纳入全区房屋建设
总体规划中。
1977年,由于城市建设的需要,伊春区西郊和北部划入城区。同时,伊春西南
的扶林小屯一部分也划入城区。此后,伊春区郊区的房屋建设以东升农业区为主。
1981年,伊春区把郊区房屋建设统一管理起来,开始制定郊区建设规划,并建
立管理制度,严禁私批乱建,实行建房统一审批制度。
1985年统计,东升乡共有房屋面积1.15万平方米,其中公建房屋0.4万平
方米,私建房屋0.75万平方米。在房屋总面积中,砖瓦结构房屋0.5万平方米,约占
45%;草泥房0.65万平方米,约占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