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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征兵

第三节 征兵



1956年,伊春镇人民武装部开始有征兵任务。根据1954年国家颁布的《兵
役法》规定,为部队伍送义务兵。
1973年前,新兵征集的对象主要是高、初中应届毕业学生、社会青年和青年工
人。
1974年后,新兵征集对象主要是高、初中应届毕业学生和待业青年。
伊春区历年来征送的新兵,主要兵种有步兵、炮兵、铁道兵、通讯兵、空军、海
军。1976年和1977年,征送两次空军飞行员,计6入。
1979年以前,征送的新兵大多数到河北、山东等省服役。1980年以后,新
兵去向一般在东北,大多数在辽宁省服役。
1981年后,征集一定数量的森林、武装、消防警察。为“三警”部队征送的新
兵,一般都在本省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