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驻军

第四节 驻军



伊春军分区在原伊春特区人民武装部的基础上而组建。1953年4月,成立伊春
县人民武装部。1954年10月,改为县兵役局。1959年3月,成立伊春市人民
武装部。1965年8月,改为伊春特区人民武装邵。1970年3月,正式组建伊春
军分区。伊春军分区是伊春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同时又是中共伊春市委的军事工
作部门和市政府的兵役工作机关。伊春军分区隶属于黑龙江省军区,为师级单位。军分
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下辖1个边防团、两个县及15个区的人民武装
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伊春市支队,组建于1983年1月1日。市武警支队是由
伊春市公安局武装民警科和伊春市人民边防武装警察部队合并组成。武警部队是国家武
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公安部门的组成部分,是以军事手段执行国家安全保卫任务的
武装集团。市武警支队机关设在伊春区境内。
伊春武装森林警察支队,组建干1953年3月,始称伊春人民护林独立分队。
1956年3月,改编为伊春森林警察队。1957年3月,扩建为森警中队。1959
年1月,提格为森警大队,为县团级单位。1978年4月,由职业制改为义务兵役
制。1984年11月,森警大队改为森警支队。森警支队的编制由初建时的40人扩
大到679人。森警支队业务上受黑龙江省森林警察总队和伊春中人民政府、伊春林业
管理局的双重领导。伊春森警支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森林
防火灭火的主要专业武装力量。森警支队的主要职能是森林防火灭火,保护森林资源,
维护林区社会治安。森警支队机关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机关驻在伊春区。支队
所辖各大队分布在各林业局,伊春区驻森警支队直属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