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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刑事侦查

第三节 刑事侦查



伊春区公安机关历来都把刑事侦查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分子的破
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刑侦工作坚持贯彻“专群结合”的方针,深入群众走访调
查,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依靠群众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1966年以前,伊春区刑事案件发案率比较稳定,升降幅度很小。在各类案件
中,盗窃案件发案比较突出。在案件侦破上,平均综合破案率高于重大案件破案率,年
转积案较少。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开展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公安工作受到干扰,刑事案件
发案率有所上升,破案率一度下降。
1976年以后,刑侦工作的重点是查隐案、破积案、深挖犯罪团伙、打击现行犯
罪。同时,针对盗窃案件突出,流窜犯增多的趋势,采取相应的手段和措施,严密阵地
控制。
1983年8月,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严打”斗争分三个战
役进行,打击的重点是杀人、抢劫、强奸和流氓犯罪团伙、抢劫团伙、盗窃团伙。在严
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斗争中,侦破一些积难案件,仅第一战役就捕获各种刑事犯罪
分子100余人。
1978年至1985年刑事案件综合破案率平均达到70%左右。
(见附图)
附:于海波爆炸杀人案
1980年8月12日零点过后,伊春区内连续发生3起手榴弹爆炸案,3户居民
住宅被炸。1时3O分许,一青年窜入市工人文化宫北侧铁路专用线路口,甩出1枚手
榴弹,炸伤1名下夜班男青年工人。
案件发生后,伊春公安分局立即召集公安干警,紧急行动,侦查破案。经案情分
析,认定4起手榴弹爆炸案是1人所为,决定并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进展顺利,很快
查明犯罪分子系粮食局青年于海波,于犯为报复杀人,盗窃10枚手榴弹,越深夜人们
熟睡之机,行凶做案。
为迅速抓获罪犯,伊春公安分局集中警力,兵分3路,勘察现场,封锁交通,全面
搜捕。13日凌晨1时25分,巡逻民警与罪犯遭遇,罪犯扔出两枚手榴弹,民警被迫
还击。但因天黑,唯恐误伤他人,未能击中罪犯,于犯逃脱。2时50分许,民警武殿
生等人发现一可疑人,便跟踪追击。罪犯为摆脱追踪,向民警武殿生投出1枚手榴弹。
民警武殿生急忙卧倒,手榴弹在他身边爆炸,头部被弹片击中。罪犯又向追捕人员投出
两枚手榴弹,逃往山林。
13日6时许,罪犯于海波被围困在南山一个山头上。在公安人员步步紧逼下,罪
犯于海波走投无路,用最后1枚手榴弹自爆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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