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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法纪检察

第四节 法纪检察



1979年12月,伊春区人民检察院设立法纪检察科。法纪科兼管控告申诉工
作。1980年,正式开展法纪检察工作。
法纪检察主要是受理国家工作人员演职案件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1980年至1984年,受理法纪案件19件22人,其中立案审查8件11人,其
它处理11件11人。立察审查案件中,起诉5件6人,免诉1件3人,撤案2件2人。
1985年,受理法纪案件6件8人,其中起诉2件4人,撤案1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