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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幼儿教育

第十八篇 教育

第一章 各类教育

第一节 幼儿教育



1958年,伊春区育林小学开办全区第一个幼儿班,区内开始有幼儿教育。
1960年,成立伊春区幼儿园,有140名儿童入园,分设大、中、小班。区幼
儿园建园初期,有园长2人,教职工22人。
1961年,入园儿童增加到180人。1962年,入园儿童减少,教职工减少
到6人。
1965年至1976年,入园儿童略有增加,数职工相应地增加到10人。
1977年,区幼儿园教职工增加到12人,其中园长1人,教职工6人,保育员5
人。
1978年至1982年,区幼儿园入园儿童每年平均百人左右。1983年,入
园儿童增加到170人,教职工增加到24人。区幼儿园对入园儿童分设4个班,其中
大班2个,中班和小班各1个。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允许开办个体的儿班、幼儿园。伊春区对个体开办的幼儿
班、幼儿园,进行统一管理。个体幼儿班、幼儿园必须有幼儿教育设施和幼儿教师。
1984年,伊春区黎明小学、育林小学、丰林小学、育红小学附设幼儿班。小学
附设的幼儿班,招生对象为学前儿童,并配备专职幼儿教师,对入班儿童进行系统的学
前教育,开设的课程有语文、算术、手工、唱歌、舞蹈等。
1985年,全区有公办幼儿园1个,幼儿班36个,专职幼儿教师72人。有个
体幼儿班和幼儿园23个,幼儿教师46人。全区有学龄前儿童5821人,入园儿童
1924人,入园率为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