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艺演出
第二节 文艺演出
伊春区文艺演出活动以群众性的业余文艺演出为基本形式。
1965年前,区内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经常组织职工文艺汇演,演出的文艺节
目以歌舞、短剧为主,自创自编自演的节目约占半数。区内务中、小学校经常举办师生
歌咏比赛、诗歌朗领会和文艺演出活动,演出时间一般在“五·四”青年节、“六·一”
儿童节和国庆节前后。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城镇和乡村普遍组织起群众性的毛泽东思想
文艺宣传队。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经常活动在工厂、机关、学校和田间、地头,演出
频繁。
1970年,伊春区文化宣传站组织起全区第一支群众业余文艺骨干队伍,开始有
计划地编排文艺节目,深入到基层为广大群众演出。1970年,业余文艺骨干队伍首
次演出大型歌剧《张思德之歌》。1971年,演出大型话剧《农奴戟》。1972
年,自创自演歌剧《育苗》。1973年,演出大型话剧《张思德》。《张思德》剧组
首赴珍宝岛为边防部队官兵慰问演出。1974年,演出评剧《一捧盐》。1976
年,演出话剧《电机重转》。1977年,演出话剧《幸福花》。1980年,自创演
出大型话剧《映山红》。1981年,演出话剧《三只熊》。1982年,演出评剧
《婆婆媳妇》。1970年至1982年,文艺骨干队伍在演出大型剧目的同时,演出
歌舞节目9台。
1984年至1985年,伊春区文化馆在业余文艺骨干队伍中,分别组织起职工
业余文艺演出队和农民业余文艺演出队。职工业余文艺队伍以中、小学校师生为主,在
寒暑假期间为群众巡回演出。农民业余文艺队伍以对山农场职工和青年为主。演出的文
艺节目大多为自编自排自演。1984年,伊春区职工业余文艺演出队在全市职工文艺
汇演中,获得总分第1名。1985年,伊春区农民业余文艺演出队在全市农民业余文
艺汇演中,获得总分第1名,并获得单项表演奖和创作奖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