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校体育
第二节 学校体育
1953年,区内小学教育开始开设体育课,各学校均配有体育教师。各学校每周
开设2节体育课和1节课外体育活动。体育课教学内容按体育教学大纲的要求,对学生
进行体育基本知识教育和体育基础训练。自1953年开始,学校每年举办1次田径运
动会。
1956年,各学校根据“劳卫制”锻炼标准对学生进行系统的体育训练,体育课
教学参照“劳卫制”锻炼标准,开设田径、体操、球类、游泳、滑冰等课程。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体育课改为军体课,教学内容以军事训练
为主。“文化大革命”后期,学校恢复正常体育课教学。
1975年,各学校普遍开展眼保健操活动。
1979年后,全区中小学校按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关于在学校中进一步
广泛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意见》,普遍开展体育锻炼达标活动。体育锻炼达标
活动开展后,学校体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各学校除每年夏初举办1次田径运动会外,并
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环城越野赛、滑冰比赛、篮球赛、足球赛、乒乓球赛和各项棋赛。
全区各中、小学校普遍建立课余体育训练队,根据队员的特长进行专项训练。1979
年,区朝阳小学被定为市速滑基点校,黎明小学、育林小学被定为市田径基点校。
1972年,伊春区成立业余体校。业余体校的学员,是从各中、小学校选拔出来
的具有体育专长的优秀运动员。业余体校成立初期.配有专职教练员6人,开设田径
班、篮球班、速度滑冰班。1983年,增设举重班,区业余体校成立以来,培训运动员
800余人。从1976年至1985年,向省、市级体育专业队伍输送运动员36
人,向市业余体校选送学员近400人。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