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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区各单位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暂行办法

附录

关于在市区各单位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暂行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关于文明村镇建设及市容、环卫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
好“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尽快改变市区环境卫生和城市绿化的
落后状况,充分发动市区各企事业单位及全区人民群众,建设和管理好城市,为尽快建
设一个整洁、文明、优美的林区新型城镇做出贡献,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在
市区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一、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对象和内容
对象:市区内各党政军机关和各企事业单位(包括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内容:“三包”即包绿化、包卫生、包秩序。
包绿化:各单位门前绿化村水要实行包栽、包活、包管理。要按统一要求设立护
栏,绿化带内要负责种花种草,尽快实现绿化、美化、香化。
包卫生:各单位门前(和路段)都要经常保持清洁,按“五不”(即不随地吐痰、
不随地大小便、不随地扔纸屑、果皮、不随地乱倒垃圾、不随地乱泼污水)要求进行监
督管理,都要设立简单的卫生设施。要铺设人行造板,保证不泥泞,无坑凹,共管好修
好人行道。冬季要做好门前积雪的清扫清运工作。各单位临街墙壁、牌匾要定期粉刷和
更新,做到美观、大方。
包秩序:各单位要做到不在门前乱堆放杂物、乱停放车辆和乱摆摊点。对影响市容
观瞻和扰乱社会秩序等不良现象,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报告公安部门.
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一)层层签订协议书
区政府将责成各街道办事处到各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协议书;定期检查、
兑现奖惩。
(二)奖惩办法
区政府将制定门前“三包”达标标准和奖惩办法(另发)。
凡对“三包”责任制认识高执行效果好的单位,将分别授予“门前三包先进单位”、
“门前三包甲级单位”等称号,并在门前张挂红色标牌或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对少数
违反“三包”责任协议书规定及执行效果不好的单位要张挂“门前三包两级单位”白色
标牌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罚款处分。
(三)建立专(兼)职监督和管理队伍
各单位可根据情况适当设置专(兼)职“门前三包”监察员,负责本单位“三包”
路段的监督检查工作。
区政府将统一组建“市容卫生监察队”(专业性的),专门担负市区市容和环卫监
察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此要求担负起对所辖区域“门前三包”执行情况的检查、评比、
总结工作。
(四)“门前三包”实行时间
1、“门前三包”工作,自一九八四年四月七日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有关责任制
《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各办事处与各单位在本月二十日前将“三包协议书”签订
完毕。
2、“门前三包”试行后,区政府将在试行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然后
提交人大履行法律手续。
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政府
一九八四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