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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建置沿革

第二篇 建置沿革



西林地域,历史久远。小孤山出土的红陶体以及陶器残片,经有
关部门鉴定,为原始社会晚期~新石器时代人类文化遗产,这些古代
人类遗物足以说明在公元前22世纪~唐虞时代,我们中华民族的先
人,就劳动生栖在这方土地上。但由于缺乏确凿的历史资料,只能从
清朝记起。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松花江下游左岸和汤旺河口的部分土
地被开垦之后,建立了汤原县。西林地界为汤原县辖境。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徐世昌奏准,黑、吉两省以松花江为界,
以属吉林的汤原、大通(通河)二县拨归江省,由绥化府节制(《东三省
政略》)。同年,将吉林省东北9县及黑龙江东部5县合并为黑龙江省
(旧依兰道同一地域)。西林为黑龙江省汤原县辖地西河乡域。
1916年,汤原县知县改为县长。县署内设警察所,警察队。地方
划5个区,设区官1人,警察10人。西林地域属第4区(格节河),因
汤旺河中上游只有少数人居住,汤原县警察队仅在查巴气(金山屯)、
五德库(美溪区五道库)设警察所,巡察西林地界。
1929年,东三省普遍裁散道区,汤原县直辖于黑龙江省。汤旺河
中上游建立春源县。 1931年汤原县划分为6个区,西林地域属第8区
太平川村屯地面。同年9月18日,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于1933
年5月汤原县变为日伪政权。初时,基层组织为保甲制。后来汤原县
日伪政权为割断当地人民与抗日联军的联系,实行并屯,共划分为
1街8村,至使汤旺河中上游变成无人区。次年,汤原县警察所改为
警察局,下设警察大队、挺身队、谋略队、山林警察队等组织。活动
在伊春、三道流竹帘、老道口、五德库、小细鳞河(西林)、查巴气等
地。又次年(1935年),伪汤原公署将全县分为7区9保86甲1219
牌。西林地域属第1区靠山保8甲14牌地面。1942年7月,南贫~伊
春段铁路开始施工。次年3月,日本帝国主义为了挽救即将灭亡的命
运,加强在小细鳞河(西林)镇压人民群众及抗日联军的力量,从吉林
敦化、宽甸两县调来了150人,成立西林森林警察大队。1943年10
月,伪三江省公署,把苏联“十月革命”时逃到东北的白俄人组织起
来,在现在新兴街道办事处建立“白系露人理想材”(《黑龙江省省政汇
览》),当地俗称“毛子营”。同年,铁路铺轨到本地,白林为五十九
(公里)停车场。
1945年8月,苏联出兵进入东北,在抗日联军的配合下,击败了
日本关东军,日本在东北地区的殖民统治跨台,伪三江省更名为合江
省。同年10月份合江政府呈请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将汤原、鹤立
2县并为汤原县。西林属汤原县辖区。
 1946年3月,汤原县将全县划分为6个区,西林属第二区(南岔)
管辖。1947年佳木斯市政府移民47户,在本地建立佳林村,这是建国
后,本地建立人民政权之始。1948年,佳林村(即西林)隶属松江省合
江专员公署汤原县第2区(南岔)所辖,1951年汤原县将各区地名全
称取消,改为10个区。白林建立村政权,居民30户,为汤原县第5区
所辖。
1952年12月1日成立伊春县,汤原县第5区(南岔)地方行政,划
归伊春县管辖。全县划分4个区,桂林村的行政序号是:伊春县第2
区(南岔)辖区。全村有居民35户。1954年3月,美溪镇人民公社成
立,将伊春县第2区所辖的桂林村(西林),划归伊春县城关区美溪镇
辖区。
1958年2月13日,伊春县撤销,成立伊春市,下设3个区,4个
乡、6个街道办事处。西林街道办事处隶属美溪区。白林村建立居民
委员会。
1964年,美溪区人民公社决定撤销西林街道办事处,成立西林镇
人民委员会,下设白林村人民委员会。在西林为七公里处成立营林新
村,文化大革命期间解体。
1969年12月6日,成立西林区革命委员会,下辖9个自然村,
4个街道办事处。南岔区、美溪区根据伊春市革发(69)237号文件,
分别将小西林河、青年河流域的31,425公顷林业施业区及答青、塔山
两个林业区划,总体划归西林。1980年,西林区革命委员会改称西林
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