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纪律检查
第九节 纪律检查
1969年以前,西林街道办事处总支部书记张明信兼管党内监察
工作。
1969年成立西林区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党内监察机
构已不存在。
1972年5月至1973年1月11日,在区政治部组织组配备1名
监察干部。负责这项工作的是副科级检查员季景芳,由组织组副组长
肖化调兼管。这个期间检查处理党员违纪案件4起,其中给予开除党
籍处分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理的2入。
1973年1月12日,成立区纪检组。副组长孙普义,副科级检查
员季景芳。从1973年1月12日至1973年11月23日,这段期间检
查处理了党员、干部违纪案件4起,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人;给
予开除干部队伍处分1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1人;给予行政警告
处分1人。
1973年11月24日,纪检组组长汪占元,副组长肖化调,副科
级检查员季景芳。到1977年7月,这段时间处理党员、干部违纪案
件23起,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干部队伍处分的3人;给予开除
党籍处分的3人;给予留党察看2年处分的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
处分的5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1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的3人,
给予开除干部队伍处分的1人;给予开除干部队伍留用1年处分的1
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的2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的1人;给予行
政警告处分的1人;批评教育免于处分1人。
1977年8月至1979年3月,纪检组组长江占元,副组长肖化调;
副科级检查员周亚兰,检查员任国臣。这期间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违
记案件14起。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
5人;给予开除干部队伍处分的1人;通报批评教育的4人;批评教
育免于处分的3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了党的纪律检查机构。1979年5月
10日,中共西林区委二届七次全委会,选举产生了西林区委纪律检查
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区委副书记杜景生兼任,肖化调任副书
记。委员有周亚兰、张文彩、王玉喜、王柏林、顾景春。专职干部4
名;副书记肖化调,副科级检查员周亚兰,任国臣,检查员于忠军。
这届纪律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8起,涉及20人。其中给予
开除党籍处分的3人;给予开除党籍、干部队伍处分的1人;给予留
党察看2年处分的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1人;预备党员延长预
备期的1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的1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的1
人;降职的1人;经济退赔。批评教育的2人;批评教育免于处分的
7人。复查处理申诉案件8人,其中平反2人;恢复党籍,恢复干部
职务,变留党察看1年处分的1人;维持原议的3人;改变处分的2
人。
1978年7月至1979年年末,“揭、批、查”运动中,配合党委有关
部门平反纠正冤、假、错案38起;处理有打、砸、抢行为的13人。
其中撤职1人;给予留党察看1年处分的1人:免职的3人;免于处
分的8人。
1981年8月 22日,中国共产党西林区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了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先后由党委副书记
卢殿佐、刘万福、吕声远兼任(1981年6月6日卢殿佐调走后由党委
副书记刘万福兼任; 1983年4月14日刘万福离休后由党委副书记吕
声远兼任),副书记肖化调。委员有周亚兰、张文彩、郭宝山、贾国
栋、顾景春。专职干部4名,副书记肖化调,副科级检查员周亚兰、
任国臣,检查员于忠军。在这次大会上,肖化调代表中共西林区委纪
检委向大会作了《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报告。这届纪委会检查处理党
员、干部违纪案件17起,涉及20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3
人;给予留党察看2年处分的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3人;
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5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的1人;给予行政记
过处分的1人;通报批评的2人;经济上退赔3人;免职1人。复查
申诉案件1起。
1982年5月,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开始后,配合区委有关部
门查处经济案件16起,其中追究刑事处分的3人;党内严重警告的
1人;行政处分的5人;经济上退赔免于处分的7人。
1984年12月12日,中国共产党西林区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了区第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名;林桂森,周亚兰,邢连
生、于忠军、谢长友、宋士兴、陈德金、王柏林、王树山、王兴田、
泰宝林。常委由5人组成:林桂森、邢连生、于忠军、周亚兰、谢长
友。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林佳森,副书记周亚兰。专职干部5名:书
记林桂森,副书记周亚兰,副科级检查员邢连生,副科级秘书于忠军,
文书徐月萍。在这次大会上,林佳森代表中共西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了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