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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事、外事、信访、档案工作

第三节 人事、外事、信访、档案工作



一、人事工作:
1972年以前由革委会政治部组织组负责。1973年设人事科,1975
年根据工作需要,取消人事科,将人事工作纳入区委组织部。1980年
恢复人事科,1984年人事科改称为人事监察科,负责区政府行政干部
的人事工作。
二、外事工作:
1969年外事工作由民政劳资组负责,主要是对归侨、侨眷、台属、
港属、外籍华人进行调查。当时处于“文革”时期,对这些人进行背靠
背地调查,做为厂矿保卫科、公安局外事科掌握的对象。十一届三中
全会以来,这些人在“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他们得到了各级党组
织的关怀,侨务工作纳入了政府办的工作日程。区政府对全区的侨务
工作进行了调查摸底,同时宣传新时期党的侨务政策,使我区侨民消
除了疑虑。全区有归侨7人,侨眷52人,台属14人,总计73人,
15户。
三、信访工作:
1969年,“革委会”的革委办设信访组,组长1人,接待员1人。
1975年,信访工作纳入党委办公室,设信访接待室,配备专职人
员1人。
1979年,变信访接待室为独立科室,称“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
隶属党委领导。
四、档案工作:
1969年,档案管理工作由区革委办公室负责,专设档案室由文书
抓工作。1975年由于档案卷宗多涉及秘密事宜,设专职档案人员1
人,并改由区党委办负责。1984年3月正式建立档案室,设专职档案
员1人,由此档案保管工作逐步正规化。1984年9月,设西林区档案
科,副科长1人,档案员1人。档案科负责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
的文件、技术、地名、资料归档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