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及人事更迭
第一节 机构设置及人事更迭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它“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1人,副主
任若干人”。西林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出主任1人,副主任2
人,委员18人,设立了西林区人大常委会。
西林区人大常委会设立后,从1980年9月至1984年4月,下设
机构有: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设负责各方面工作的巡视员。
1984年4月经过机构改革,人大常委会下设机构有:办公室、法
制科、人事联络科、经济科、科教科。1984年9月,经上级规定,人
大常委会下设的科,改为办公室。即:人大办公室、法制办公室、人
事联络办公室、经济办公室、科教办公室。
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主任卢殿位,副主任王玉喜、李静
明;二次会议主任刘万福,副主任王纯新、李静明。
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纯新,副主任李静明、王枢利。
人大常委会主任
卢殿位1980年~1982年
刘万福1982年~1984年
王纯新 1984年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玉喜 1980年~1982年
李静明1980年
王纯新1983~1984年
王根利198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