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公用、民用建筑
第三节 公用、民用建筑
1970年,建区党委办公楼,1,420平方米;硫酸厂房590平方米,
库房590平方米。
1971年,建办公用房1,250平方米;建西林区医院800平方米;
建西林小学教室6,310平方米。
1972年,建办公用房819平方米;西林一中校舍1,568平方米;
西林商店、大旅社4,349平方米。
1973年,建区会议室576平方米。
1974年,公用建筑2,320平方米。
1975年,公用建筑1,400平方米。
1976年,公用建筑570平方米。
1977年,公用建筑3,888平方米。
1978年,公用建筑570平方米。
1979年,公周建筑290平方米。
1980年,公用建筑570平方米。
1981年,公用建筑850平方米。
1982年,建筑培训中心大楼、招待所楼、税务楼、商业楼,建筑
面积1,730平方米。
1983年,建小天鹅影剧院、西林区二中教学楼,建筑面积
5,630平方米。
1984年,建营林处大楼、邮电大楼、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
1972年~1984年,西林区建筑工程公司共建筑民用住宅
16,556平方米,其中1984年建区家属住宅楼2,2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