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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育制度

第一节 教育制度



一、学制
学制决定了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入学条件等。
西林区存在着幼儿教育(幼儿班)、初等教育(普通小学)、中等教育(包
括普通中学、业余中学、中专专业学校)、高等教育(职工大学、电
大、函大等)各种学校。
1951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
定》,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学制。西林从有学校一开始(苏
联人,建立的小学校除外)就执行着这个决定。
1951年,姚连香创办了桂林乡小学(西林小学的前身),实行小学
五年制。1958年以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龄的指示,在全
国一部分学校试行了学制第二次改革,这时由5年制小学,改为6年
制小学。
1966年6月~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使教育事业遭到
严重的破坏和摧残。《十六条》中指出:学制要缩短,课程设置要精简,
教材要彻底改革”以及“学生以学为主,兼学别样”。于1967年10月,
大、中、小学“复课闹革命”,在学制上先后做了巨大的变动,小学改
为5年制,中学改为4年制。
1965年,西林工读中学与西林小学合并。1967年白林和苔青的
初级中学,均是小学5年初中2年制。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工作走上了正轨,并重新
得到了发展。
1983年以前,实行小学5年制;初中3年制,高中2年制。
1984年开始,恢复“文革”以前的学制:小学6年制,初中3年制,
高中3年制。
“文革”以后,各校招收的职业高中,其学制为3年。职大、电
大、函大依据专业不同,有2年与3年2种。
幼儿教育又叫学龄前教育,一般为2年。
二、教程设置、教材教法
1965年前,西林地区只存在普通中、小学。其课程设置是按教育
部颁布的教育大纲开设的。
小学开设政治、语文、算术、自然常识、音乐、体育、劳动课。
小学高段加设中国历史。
1966~1976年的“文革’期间,小学停了自然常识、中国历史,加
设了时事课。每周加了5个半天的校外劳动,称为开门办学。
  1966年前,西林的2个工读中学,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历史、
地理、农基(或林基)、物理、化学、体育、音乐,美术等课。
1966年后,一即“文革”期间,课程设置变化较大。在“学工、学农、
学军事”、“为阶级斗争服务”的口号下,把政治课和语文课合在一起,
称为政文课;历史课全部内容为批修。
1979年以后,中小学课程设置恢复到“文革”以前的情况。
小学开设政治、语文、算术、自然常识、历史、美术、音乐、体
育。
初中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生物,
体育、音乐、美术。
高中增设了立体几何部分。
在1966年至1979年,各校使用的教材不统一。因全国各地相继
出现了很多种版本的教材。西林地区大多数学校使用黑龙江省省编教
材、天津市编教材,加之学校自编教材。
1979年,小学、初中各校使用相同的全国统编教材,高中有差
异,有的学校用统编教材甲种,有的则用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