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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公费医疗、卫生经费、医疗器械

第六节 公费医疗、卫生经费、医疗器械


全民所有制职工,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
性。公费医疗制度的建立,对保护干部、职工(企业家属受半费)的
身体健康起了很大的作用。
西林企业单位(西铅、西钢、水泥厂、铁路。化工厂)医疗费用由
医疗单位负责管理。享受公费医疗的企业干部。职工持公费医疗证可
以在本企业医疗单位就诊。医疗费用分别由各单位管理,后来又用记
帐的方法。由于管理不善,医疗经费长期超文,到1979年累计超支
达12万元,占用了卫生事业经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卫生事业的
发展。1980年初。企业、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包干制,将经费使用由各
单位掌握使用。享受公费医疗的干部、职工凭药费单据在单位报销。
这样,减少了药品的浪费,初步缓和公费医疗经费超支的现象。
1984年,事业单位医疗经费发到本人,住院的病人给予报销,
门诊治疗由自己负责。这样做即保证干部、职工医疗,同时解决多年
来公费医疗经费严重超支的现象。
(见附图)
西林区内有企业医院、事业医院,卫生经费和医疗器械使用与购
置情况各不相同。随着企业的发展,较为先进的医疗器械不断引进,
如:高压氧合治疗机、黑光治疗机、纤维胃镜、心脏监护仪等。至于
较常见的常规医疗器械,在七十年代各医院已经使用。
西林区卫生大事年表
1944年:伤寒、霍乱在我地区“劳工”人群中流行。
1948年:由哈尔滨来两名医生在西林一带行医。
1952年:陈晶一大夫为一难产妇成功做穿颅术。
1953年:白林贮木场卫生所建立,正贯一中医大夫个人诊所开
业。
1956年:西林贮木场成立卫生所,并有观察治疗床10张;灯塔
大队卫生所成立。
1957年:西林由个体组成的联合诊所开业。
1958年:西林前进大队卫生所成立。
1960年:西铝卫生所成立。
1964年:白林卫生所成立;西林铅锌矿职工医院成立。同年,
医院外科首次肠破裂手术成功。
1968年:西铅医院接种(H)卡介苗时,本应划痕,结果因注射,
造成48人接种事故。
1970年:西钢职工医院成立;八一二九部队卫生所成立;西林
化工厂卫生所成工。
1972年:西林红旗经营卫生所成立。
1973年:苔青水泥厂职工医院成立:西林区医院由南小屯搬入
新房,即现址汤旺河渡口处。
1974年:西林区卫生院成立。
1979年:西林区、西铅、西钢居民饮用自来水的问题得到解决;
西林化工厂发生三氧化硫排放事故2次:第一天半小
时,第二天40分钟。造成火车不能进站,学生不能上
课,伊春市环保办来人处理。
1979年:医务人员考试晋级,“初进中”、“中晋高”。
1980年:伊春市政府授予西林区政府“地方病验收证书”。
1981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西林区“防治地方病先进单
位”
1983年:西林铁路卫生所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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