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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林业居民

第二节 林业居民


1964年,西林隶属于汤原县南岔林务分局管辖,成立了林务所,
临时由外县招收300人左右,清理日伪时期遗留的零星木材。那时,
仅有几户常住的职工家属,后来,林业工人逐年增多发展到400多人。
生活条件极端困难,吃无食堂,住无宿舍,居住在临时搭起的“工棚
子”里兼作食堂。
1949年冬,西林林务所又归伊春林业局南合林业分局领导。党和
政府极为关心林区人民的生活,职工福利事业日益发展,各项福利设
施逐渐完善;职工工资逐年增多,职工生活不断提高,先后建立了职
工宿舍、职工食堂。建了部分草泥结构的家属住宅,基本上是25平
方米住两户,对面炕,二二七场建筑12栋;一二七建筑10栋;另建
俱乐部1处。
1958年,职工家庭只有少量的箱柜、碗架、小饭桌等简易的家
具,很少有较高档的家庭生活用品。
1978年,西林区3个经营所,为职工建砖瓦结构家属住宅1栋,
每户为42平方米。当时,许多职工家除了有手表、缝纫机、自行车、
收音机等用品外,还购置了电视机、录音机等用品;家具有沙发、立
柜、写字台、书柜、组合柜,款式新颖。
单位为职工按照年、月、季发放劳动保护;每年每户供应烧柴3
榴拌子;有困难的职工按季节给予补助;按月发放澡票、理发票。
为活跃林业职工的文化生活,1984年三公里经营所成立了“工人
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