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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野生经济兽禽动物资源

第五节 野生经济兽禽动物资源



  

  一、野生经济兽类动物

  1979年,经省自然资源研究所调查表明,县境内的野生经济兽类有 4目10科27种,遍及山
区各地。

  (一)食肉目。鼬科:青鼬、紫貂、艾鼬、香鼬、伶鼬、黄鼬、狗獾、水獭。犬科:狼、赤
狐、貉。熊科:熊(土名黑瞎子)。猫科:猞猁、豹猫、豹、虎。

  (二)兔形目。兔科:草兔、东北兔。

  (三)啮齿目。松鼠科:松鼠、花鼠。仑鼠科:麝鼠。鼠科:褐家鼠。

  (四)偶蹄目。猪科:野猪。鹿科:麝、马鹿、梅花鹿、狍。

  在这些野生经济兽类中,列为国家保护的为东北虎、梅花鹿、马鹿、猞猁、豹、伶鼬、紫
貂等 7种。东北虎在县内数量极少。此外,县内于1971年有不少地方开始养鹿,到1985年已发
展到1 600多只。

  (二)野生经济禽类动物

  全县野禽种类有野鸭、雉鸡、白鹤、鸳鸯、中华秋沙鸭、白腹海雕、虎头海雕、细嘴松鸡、
金雕、爪鲵、丹顶鹤、猫头鹰、啄木鸟、布谷鸟、乌鸦、喜鹊、沙半鸡、紫燕、麻燕、沙燕、
鸽等300多种,约占全国鸟类品种的1/8左右。在县内野禽中的主要经济禽种,只有野鸭子、雉
鸡两种,捕捉后民问自食。列为国家保护的珍贵野禽,有白鹤、鸳鸯、中华秋沙鸭、白腹海雕、
虎头海雕、细嘴松鸡、爪鲵等8种。丹顶鹤也有时出现,但极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