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下序
第三篇 农业
篇下序
从清代大量开垦土地、发展农业生产时起,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时止,二百
多年来,宁安县的农业一直没有摆脱以粮为主的格局和单产不高、总产不稳、经营单一、增长
缓慢的落后状况。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人口逐年增加了,而劳动生产率却没有
提高。50年代,全县粮食总产量年平均为7 708.6万公斤,年人均(农业人口)产粮651公斤;1978
年,粮食总产量为12 216万公斤,人均产粮492公斤。粮食商品率由50年代的40%左右,下降到
1978年的20%左右。林、畜、水产品的生产也同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很不适应。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由于党中央和国务院连续发布了一系列富民政策,全县农
业才开始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出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在落实与完善农业生
产责任制和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前提下,逐步调整了农作物的种植比例,适当扩大了甜菜、烤
烟、瓜菜等经济作物面积。1978年,全县人民公社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为 7.1万亩,只占耕地总
面积的6.8%,收入为 550万元;1985年增到17.73万亩,占乡、镇耕地总面积的13.3%,收入增
加到 2 119万元。同时,还逐步调整了农业内部结构,努力发展林、牧、副、渔等多种经营生
产。1978年,全县林、牧、副、渔业总收入为2 043万元,1985年增加到6 905万元,占农业总
收入的30.9%,比1978年增加2.3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