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植树造林 一、苗 圃
伪满康德4年(1937年),宁安县公署产业科下设的林务股在宁安火车站西侧(今钢铁厂旧址)
设一苗圃,伪满康德5年(1938年)迁到东京城(今渤海镇)王家屯路南,名为宁安县公署苗圃(属
地方林业)。
伪满康德 7年(1940年),宁安营林署在宁安北安村(今范家乡所在地)北侧设一苗圃。同年
营林署迁到东京城(今渤海镇),在东京城西地建一个苗圃(今宁安林业局渤海种子园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造林事业的发展,育苗事业也相应地发展起来。1950年10月,
在宁安镇城东临城村建一苗圃,占地150亩。1954年10月,在渤海镇西地建一苗圃(今改为渤海
林木种子园),占地322.5亩。与此同时,各国营林场也先后自建苗圃,培育自己造林用苗。
1956年,国家提出“三自”(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方针,乡镇集体也开始建苗圃育苗。
全县在50年代育苗面积达 8 393亩,产成苗14 725万株。70年代(特别是后期)增加幅度较大,
育苗面积是50年代的2.72倍,产成苗为50年代的2.6倍多。
1983年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在农村出现了育苗专业户,到1985年育苗专业户
达349户,全县育苗面积为6 311亩,其中专业户育苗5 402亩。
二、造 林
伪满时期,宁安营林署在鹿道地区造过人工林。宁安县公署林业科在麦子沟(现宁西乡)北
山、太平沟屯南和镜泊湖发电厂附近造过林,效果都不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群众造林始于1950年,当年造林 340亩。1952年,国家提出“合
作造林”,即国家出苗木,由群众成立造林组进行造林和管护,成林后与国家“二八”分成
(国家二成、群众八成)。同时,还成立了“海浪造林站(松江省五个重点站之一),具体指导群
众造林。1954年,全县造林站发展到 5个。1956年,黑龙江省林业厅根据国家的“谁造谁有”
的造林政策及“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的方针,决定把“合作造林”的国家股份,无偿地
转给农业社所有,对群众造林需要的苗木,按成本价供应。
1958年春,县林业局在三林乡(今宁西乡)北沟建立了一个国营三林林场,当年秋造林 740
亩。在集体造林方面,沙兰镇的和盛村、王豆腐坊村和海浪乡的八道梁子村等都坚持了年年造
林。
1959年,县林业局在今三陵乡建立一处机械化林场,有 4台链轨拖拉机和配套机具,但因
为当地土层草皮子不易破碎,难用机械植苗,后改为人工造林。
1963年,全县国营林场发展到11处,除林场自造林外,还负责指导当地群众人工造林。196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造林工作遭到破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加强了林业建设,造林面积又逐年增多。1983年以后,在农村
出现了造林专业户,到1985年有造林专业户1 471个,家庭林场4个。
1985年,全县(包括东京城林业局)造林面积为206 102亩(其中专业户造林64 419亩)。
三、城乡道路绿化和农田防护林
1964年到1985年,全县从温春桥头到镜泊山庄、从杏山到北湖头的国家干线公路及宁海、
宁沙等县级公路两侧植树157公里,乡镇公路两侧植树315公里,共植树94.4万株。
全县育苗情况表 单位:万亩
注:育苗开始时间:县林业局和东京城林业局为1952年;乡镇集体为1956年;江山娇实验
林场为1972年鹿道森林经营所为1976年;1983年开始承包。
1958年,兰岗乡新中村在村北营造了一条落叶松林带,使 300多亩耕地从未受过风害,土
质也逐年变好。到1985年,兰岗全乡完成防护林0.18万亩,74条林带总长 120公里,植树83万
株。在他们的影响下,其它乡村也营造了一些防护林。1985年,全县防护林总面积为 16.25万
亩。还有220个村营造了护村林带,植树约100万株。
全县人工造林情况表
面积单位:万亩
注:育林开始时间:县林业局为1958年,东京城林业局为1952年,江山娇实验林场为1953
年(当时是东京城林业局下属林场),鹿遭森林经营所为1976年,乡镇集体为1950年。1983年开
始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