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沿革
第四章 电业
第一节 沿革
宁安县电业始于民国10年(1921年),由春发和机器油坊成立一所电灯公司,采用火力发电,
当时有灯头1 100余盏。
民国15年(1926年),电灯公司从哈尔滨购进 2台德国产的西门子发电机(一台容量为2万瓦,
另一台容量为1万瓦),用100HP (马力)烧木炭的蒸汽机发电,工厂定名为宁安机器油坊工厂,
白天榨油,晚间发电,供给城镇工商企业单位和在当时较为有权势的人物使用。电压 110伏,
线路长度为1.5公里。
民国16年(1927年),春发和机器油坊因经营方式不当和资金不足,再加上军阀讹诈,不得
已将工厂的发电机和附属设备典让给军阀郭松龄(当时为奉系军长)经营。
民国18年(1929年),将电灯工厂定名为宁安裕民电灯工厂。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后,立即成立一个全东北范围的满洲电业株式会社,于伪
满康德2年(1935年)2月,以36 000元的低价强制收买了裕民电灯工厂,改名为满洲电业株式会
社,牡丹江支电,宁安电业所,所长为日本人,管辖范围为宁安、温春、东京城8个城镇。
伪满康德8年(1936年),牡丹江火力发电厂建成,负责供给宁安用电。伪满康德 4年(1937
年),将两台发电机调给东宁县。
伪满康德 9年(1942年),镜泊湖发电厂建成正式送电,宁安电业有一定发展,个别工业使
用了电力动力。
1945年 8月东北解放后,成立了牡丹江复兴工程局宁安办事处,当时只有宁安镇内和东京
城、石头、兰岗等火车站有电。工业用电单位有东火磨、北火磨、裕民纸厂、草袋厂等,还有
私人开设的义发源、永泰和、牛家酱房等。
1946年10月,成立牡丹江电业总局,宁安设办事处。1949年,牡丹江电业总局宁安办事处
改称牡丹江电业局宁安营业所,下设公务股和业务股。公务股负责配电、业务股负责营业。有
职工20余人。1956年,宁安营业所改为宁安配电工段。
1957年至1960年,省水利厅、专署水利局给本县投放电动机 100多台,铝导线20多吨。兴
建小水电站47处,装机容量1 200千瓦;小火电站16处,装机容量400多千瓦。有 3千伏高压配
电线路50多公里,配电变压器13台,容量为400多千伏安,设备总容量6 300千瓦。在此期间,
全县管理区中有电的单位达130个,占全县管理区单位总数的65%。
1960年秋,因水冻期长达6个月以上,集水面有限,小水(火)电先后停办。
1961年9月,根据农村用电的需要,成立宁安县电气化办公室。1964年9月,宁安县电气化
办公室改为宁安县农村电气化科(简称农电科),负责全县农村高、低压网路和机电设备的建设、
维护管理工作。
1963—1964年,国家水电部、省电业管理局投资70.92万元,完成了218公里高压网路的改
造任务。
1965年 8月,根据国家计委和水电部规定,国家供电所对农村用电实行趸售供电。从此供
电所和农电科的业务彻底分开,分别划定了管辖范围:宁安供电所下设东京城、兰岗、镜泊湖、
渤海等4个供电所。
宁安镇的用电由宁安供电所直接供给,除镇内用电外,还包括郊区18个村。东京城供电所
辖区包括东京城镇内、东京城林业局、水产实验站、光明蚕业站和郊区15个村。渤海供电所辖
区包括渤海镇内、养鱼场和郊区15个村。兰岗供电所辖 7个村和国营农场、军马场、机场等处。
镜泊湖供电所辖区,有杏山公社2个村和镜泊果树场、橡胶厂、发电厂、山庄等4个单位。其余
广犬农村统归农电科经营管理。
为了搞好趸售工作,农电科下设宁安、兰岗、石岩、渤海、沙兰等5个农电服务站。
1966年 6月至1967年末,镜泊乡从中心林场到镜泊村30多公里的高压配电线路胜利完工,
国家投资近20万元,全县已有211个村接上了电。
1968年10月 1日,宁安县在全国第一个实现了全县初步电气化。1968年,农电科和宁安供
电所合并,统称宁安供电所(在业务上农电仍是单独核算),下属农电服务站改为农电管理站。
1973年 1月农电又分出,恢复农电科。1974年,农电科下属农电管理站改为供电站,设有宁安、
兰岗、石岩、渤海、宁西、海浪、马河、三陵等 8个供电站。1931年,农电科改称宁安县电业
局。1983年,宁安供电所改称宁安供电局(供电区域没变)。
1985年,电业局将基层供电站撤销,改设宁安、石岩、渤海、镜泊 4个供电所,其所辖范
围是:宁安供电所辖范家、江东、江南、宁西 4个乡和海浪镇。石岩供电所辖石岩、兰岗、卧
龙、平安、兴华5个乡。渤海供电所辖渤海、沙兰 2镇和杏山、马河、三陵、城东4个乡。镜泊
供电所辖镜泊乡。
1985年第四季度开始,农电改由牡丹江电业局直接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