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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电信

第二节 电信



  

  宁安县电信通信始于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开通宁古塔至省城吉林及珲春间的有线电报。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开通海林话传电报及长途电话。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开办吉林、
长春、哈尔滨、绥芬河等地长途电话。民国 3年(1914年)在宁安县城创建商办电话(镇内电话),
分别设立官办电话局、长途电话局及商办镇内电话局。伪满时期,电报电话统辖于伪满电信电
话株式会社,在县城及县内各要地设立电报电话局、电报局或取报所,并设立专用的警备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电报电话网路、设备、局所、业务均有较大发展。

  一、电 报

  (一)局、所网点

  光绪十二年(1885年)设宁古塔电报子局。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沙俄在海林站设电报局。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撤宁古塔电报子局,改设宁古塔电报分局。

  民国 2年(1913年),宁古塔电报分局改称宁安电报局,并在中东铁路沿线的牡丹江、海林、
铁岭河、横道河子等地设立电报局或报房。宁安电报局在东京城(今渤海镇)设电报代办所 (由
长途电话代办所兼办)。

  伪满洲国时期,日伪政权在县内各地设电信局、所,至伪康德10年(1943年)设立局、所12
处。即在宁安、东京城、温春、海林、横道河子设电报电话局;在沙兰、兰岗设电报局;在鹿
道、东京城站前、宁安训练所、山市、新安镇设取报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宁安、东京城两个邮电局办理电报业务,1950年以后,相继增
设分支机构。1985年办理电报业务的局、所12处,即县邮电局,东京城、渤海、沙兰、镜泊、
石头、兰岗、海浪7个邮电支局及马河、卧龙、杏山、发电厂4个邮电所,分设在11个乡、镇。

  在旧社会,电报通信主要为城镇官、商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除为城镇服务外,
极力扩大为农村、林区服务,增加办理电报业务局、所及电报业务人员。1955年,县邮电局有
2名报务员值机兼投递,东京城邮电支局1名报务员值机兼投递。1985年,县邮电局值机报务员
增至10人,专职电报投递员2人;东京城邮电支局值机报务员增至 3人,专职电报投递员1人。
县邮电局及东京城邮电支局昼夜值机,随时抄发,晚9时前抄收的电报在3小时内即投交收报单
位、收报人或转发相关支局(所)。对于农村来报,逐日随乡邮班次投递到村屯。内容紧急的农
村来报,凡是通电话的地方,先用电话通告,再将报底随邮班投递。

  (二)电报网路

  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十一月,北洋大臣李鸿章为通达边防消息,会同吉林将军希元奏准
敷设吉林电线,由盛京(今沈阳)接线起,经伊通、吉林、宁古塔至珲春 1 072.5公里。光绪十
二年(1886年)十一月全线建成,开始通报。光绪三十年(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电路杆线被破
坏。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清政府邮传部同意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咨商将电报通信改由各省官
办,修复吉林经额穆索至宁古塔及宁古塔经汪清至珲春,并由汪清接至延吉、由珲春延至海参
崴沙俄电报局,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全线开通。

  光绪兰十一年(1905年)沙俄架设海林至宁古塔电报线路,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架通,并
经海林沿东清电报线路可西达哈尔滨,东至绥芬河。

  民国6年(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将海林至宁古塔电报电路移交中国。

  伪满洲国时期,宁安至吉林电路被废除。宁安至汪清、珲春、延吉以及海林等电路,改接
于牡丹江经转,建成以牡丹江为中心的电报电路网。至伪康德10年(1943年)电报电路有宁安—
牡丹江、东京城—牡丹江、海林—牡丹江、横道河子—牡丹江、温春—牡丹江、宁安—兰岗、
东京城—沙兰、东京城—鹿道、新安镇—山市。前6条电路的传输方式为人工音响,后4条电路
为话传。

  日伪政权在扩展有线电报的同时,还在南湖头、卧龙、尔站以及今属海林县的二道河子、
三道河子、斗银沟等边远地区或林区设立无线电台,直接与伪县公署联系。

  1945年 8月东北解放后,1946年11月恢复宁安至牡丹江人工音响电报电路及东京城至牡丹
江话传电报电路。1953年,东京城至牡丹江改为人工音响电报电路;1973年,宁安至牡丹江改
为电传电路;1974年,东京城至牡丹江改为电传电路。

  县内办理电报业务的其它支局、所,均为话传电路,分别由宁安、东京城邮电局经转。宁
安邮电局经转的电路有5条;东京城邮电局经转的电路有6条。

   伪满 电报电路表 1943年


  注:摘自伪满州国电信电话株式社会历年《计年报》。

   1985年电报电路情况表



  (三)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宁安县电报通信设备向机械化、自动化发展。1972年以前仅有
人工(音响)发报机 2部,分设于县邮电局和东京城支局。1973年,县邮电局改人工收发报机为
五五型电传机。1974年,东京城邮电支局相继改人工发报为电传,废除人工收发报的落后设备。
1976年,省局调拨传真机分设于县局及东京城支局。县局对牡丹江市局进行试开后,因效果不
好,停止使用。1981年,增设宁安至牡丹江四路载波电报机 1部。1985年县局增设自动发报机
1部,东京城邮电支局增设载波电报机1部。

  1985年末,全县电报设备有:二路载报机(BZP—01)2部、五五型电传机(BD0)5部,单机头
自动发报机(BED0I)1部,八一型无线短波发报机(15瓦)4 部,八五型传真机8部。

  (四)业务

  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宁古塔电报子局办理官报、商报两种。至清末,电报业务种类分
为军报、官报、局报、商报4种。

  民国初期,国内电报分为政务电报、公务电报 (包括寻常公电、纳费公电及载有收报人姓
名住址的公电)、寻常电报、特种电报(包括紧急电报、军务电报、加急军务电报、新闻电报、
迟缓电报、财务电报及气象电报)等4种。

  民国8年(1919年),开办邮转电报业务,电报种类改为政军电报、局务电报(包括纳费业务
公电)、私务电报、公益电报(包括气象电报、水位电报、实务电报)、特种电报(包括邮转电报、
铁路电线经转电报、特约减费电报)等5种。并办理核对预付回报费、送妥通知、分送、专送、
改发、亲启或露封、留交、电话收发等电报特种业务。民国时期还办理国际电报业务。

  伪满洲国时期,也办理国内电报和国际电报。国内电报,按性质分为政务电报、公务电报、
特种电报、寻常电报4类;按收报局区域分为同城电报、省内电报及隔省电报3种。

  国内特种电报包括:紧急电报、核对电报、预收回报费电报、收据电报 (发报人欲知所发
电报的送妥时间)、分送电报、面交电报(收报人亲收电报)、露封电报、留交电报 (存局自取)、
输送电报、迟缓电报、邮转电报、新闻电报、公益电报、纳费公电、气象电报等。

  1945年 8月东北解放后,1946年末恢复电报通信时,只办理松哈地区的国内电报。随着解
放战争的胜利进展,通达电报区域逐渐扩大。1948年开始受理发往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
朝文国际电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对电报业务种类进行数次调整。1984年 9月15日邮电部电信总
局规定电报业务分为 8种,即:天气电报、水情电报、公益电报、政务电报、新闻电报、普通
电报、汇款电报和公电。

  1985年,全县电报挂号用户71户。其中县邮电局48户,东京城邮电支局19户,石头邮电支
局 4户。由于电报服务网点的增设和投递范围的扩大,电报业务量逐年增加。以有费去报为例,
1949年为1 400份,1985年增加到107 163份,为1949年的7.7倍。

   国内电报传递顺序及时限表



  二、电 话

  (一)长途电话

  1、网路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沙俄架设从海林至宁古塔电信线路,在开办话传电报的同时,
开办长途电话业务,这是宁古塔通长途电话的第一条线路。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吉林至宁古塔、宁古塔至珲春电报电路修复后兼办长途电话业务,
并经汪清可与延吉、经额穆可与敦化通话,但线路经常处于障碍状态,不能保持畅通。

  民国时期,经海林可与牡丹江、穆棱、绥芬河、东宁、哈尔滨、吉林、长春等地互通电话。
在县内有通东京城(今渤海)、沙兰的专用电话线路67.5公里;从海林东至绥芬河、西至阿什河
(今阿城)有在东清铁路线上修挂的电话线。

  伪满洲国时期,对长途电话杆线改、废、或增设,至伪满康德 5年(1938年),构成以牡丹
江为中心的长途电话通信网路。宁安县境内的长途电话线路有:宁安至牡丹江实线 2对,宁安
至东京城实线2对,宁安至温春实线1对,宁安至图们间接转实线1对,东京城至牡丹江实线2对,
温春到牡丹江实线1对,东京城至沙兰报话合用实线1条,还有海林至牡丹江、海林至宁安、横
道河子至牡丹江的长途电话线路以及山市、新安镇、横道河子间的报话合用线路。

  1945年 8月东北解放后,1946年末修复宁安至牡丹江、东京城至牡丹江、东京城至宁安的
电话线路。1947年2月开办长途电话业务,并修复宁安至石头、东京城至老松岭问的线路(1949
年改至鹿道) 和东京城至沙兰、东京城至镜泊间原伪满时期的警备电话线路。1949年开通宁安
至温春的电话线路。上述线路,当时都按长途电话线路管理。

  1960年后,随着载波机等新设备的增设,长途电话电路逐年增加,并扩大直达通话地点。
1960年开通宁安至牡丹江、宁安至海林载波电路,1972年开通东京城至牡丹江的载波电路,1977
年开通宁安至哈尔滨直达载波电路和渤海至牡丹江直达载波电路。1985年,共有长途电话线路
16条,其中载波电路12条。

   1985年长途电话线路情况表



  2、设备

  1957年以前,县邮电局长途电话与镇内电话交换机合用。1958年增设一部10门长途电话人
工交换机。1966年,改设25门人工交换机。东京城邮电支局增设20门长途电话人工交换机。1977
年,改设供电式长途交换机8席40门。

  1962年,增设单路载波终端机3部。1976年,撤掉单路载波机,改设3路载波机 3部。1977
年增设12路载波机1部。

  1985年,长途电话主要设备有:3路载波机(EM202)2部,12路载波机(EM 307)1部,有绳舌
供电式交换机(JJ508)8席40门,20门人工交换机1部。

  8、业务种类

  民国时期,长途电话分为军政通话、普通通话和加急通话,办理传呼业务。

  伪满时期,长途电话的业务种类,在通话性质上分为寻常电话(普通电话)、至急电话 (加
急电话)、定时电话、预约电话、通告电话、无费通话及无费通告6种。通话方式分为叫号通话、
叫人通话、传呼电话。各种通话继续时间,一般为9分钟。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途电话业务种类,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几经调整和变
更。1985年4月1日起执行邮电部电信总局1984年 9月15日重新规定的长途电话业务种类及接续
顺序。业务种类分 6种,即:代号电话、特种电话、紧急调度电话、政务电话、普通电话、公
务业务电话等。特别业务,有预告电话、预约电话。挂发方式分叫号电话、叫人电话和传呼电
话。

  长途电话接续顺序:第一类,防空情况电话;第二类,特种电话;第三类,紧急调度电话
和特急公务业务电话;第四类,政务电话;第五类,加急普通电话和加急公务业务电话;第六
类,普通电话和公务业务电话。

  移后电话再接和传呼电话、转话回叫均插在同类电话之前接续。

   长途电话业务量一览表 单位:次数


  1985年,利用长途电话用户构成情况是:农业10%,工业、建筑21%,商业、物资、供销17%,
服务业11%,机关、团体、文教、卫生26%,城乡个人12%,其它8%。

  4、局、所网点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宁古塔电报分局兼办长途电话业务。

  民国7年(1918年)5月,宁安县城设长途电话局。东京城、沙兰设长途电话代办所。民国10
年(1921年)6月,设海林附设电话局。民国17年(1928年)6月,在牡丹江设牡、海、宁长途电话
局。沿中东铁路的横道河子、山市、铁岭河等处设中继器,通过铁路电线通达长途电话。

  伪满洲国时期,长途电话与电报机构合设,至伪满康德10年(1943年),设置办理长途电话
的局、所共有11处。即宁安、东京城、渤海、温春、海林、横道河子电报电话局。沙兰、兰岗
电报局及鹿道、东京城站前、山市、新安镇取报所等,均办理长途电话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为发展长途电话通信,凡有电话交换设备的自办邮电机构均办理
长途电话业务。至1985年,办理长途电话业务的有:县邮电局、东京城、渤海、石头、海浪、
沙兰、兰岗、镜泊邮电支局及马河、卧龙、杏山邮电所,其中设在城镇的6处,设在乡村的5处。

  此外,还有委办网点,即:凡乡办电话交换点和自设交换机的林业局、农场、发电厂等用
户均代办长途电话业务。在宁安、东京城、渤海、石头等城镇的招待所、旅社等服务单位设有
长途电话代办站。在石岩镇民主村、团山村、镜泊乡湖南村等边远村屯设有长途电话代办点。
1985年,全县共有长途电话值机员19人。

  (二)镇内电话

  民国时期,宁安镇内的电话属商办,用户主要是各机关、团体和较大的工商业户。

  伪满洲国时期,凡设电报电话局所在地的电话,均为镇内电话。其业务种类分为加入电话
(参加交换线号的用户电话),镇内专用电话、镇外专用电话及临时电话(使用5日以上不超过30
日者,可安装临时电话)4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凡省直属邮电局所在地的电话,均为镇内电话。当时宁安、东
京城(今渤海)两镇的电话按镇内电话管理。1955年以后,改为县邮电局所在地的电话为镇内电
话,设在县内各分支邮电机构的电话一律为农村电话。镇内电话业务种类分为普通电话 (包括
正机、副机和附件)、同线电话、合用电话、用户交换机中继线专线电话、临时电话等5种。

  1、镇内电话设备

  镇内电话,1949年以来不断革新机械设备,从人工向自动化发展,调整杆线设备,从明线
向电缆化迈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局内机械设备仅有 2部百门磁石交换机,杆路13杆程公里,架
空明线61对公里,电缆皮长4公里,芯线总长度157对公里,分布在东至新街、西至县攻府、南
至南关口、北至火车站的几条主要街道。用户话机多是日式磁石木匣话机,有少数西门子桌机。

  1955年,将日式人工交换机更新为国产中天式人工交换机,1957年增设到 4部,1966年增
设到 5部。1975年将人工交换机更换为自制的600门供电交换机。1977年6月又将供电交换机更
换为自制的800号半电子自动交换机,1984年增容200号。

  镇内杆路设备经过大修、改造和增设,有了很大发展。1966年杆路延长到26杆程公里,架
空明线延长到121对公里,均比建国初期增加1倍;电缆皮长5.7公里,芯线总长376对公里,分
别比建国初期增加42.5%和1.4倍。1977年,为适应自动化,提高通话性能,对镇内杆线进行大
规模整治,增设架空电缆设备,蕊线总长度增加到673.64公里,比1966年增加 1.5倍。以后历
年电缆设备均有增设,1985年架空电缆已延长到36皮长公里,架空明线仅剩26对公里,基本实
现杆线电缆化。

  随着机械设备的更新和增设,用户设备同步更换。1955年以后陆续将陈旧笨重的日式话机
更新为国产桌机,1975年改用供电话机,1977年全部改换为拨号自动话机。

   1985年镇内电话杆线设备情况表



   1985年镇内电话机械设备情况表



  2、镇内电话用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镇内电话用户话机48台。1955年增加到 220台,1966年增加到
414台。1985年,计费用户话机已有676台,是建国初期的14倍。

   1985年接入用户交换机一览表 单位:门、台



  (三)农村电话

  伪满洲国时期,全县农村设警备电话。伪满大同 2年(1933年)11月设立宁安县警备电话局,
投资伪国币55 000元,敷设警备专用电话,由伪县公署警务科管辖,直接通往各区警察署和各
“集团部落”(村屯)。

  警备电话局设日式百门磁石交换机 1部,在各地警察署设15门、30门、50门的分总机。至
伪满康德6年后,农村电话线路延长到1 257公里。

  警备电话局设专职值机员及维修员,各警察署分总机设 1名专职维修员,不设值机员,由
当地“门卫”、“团丁”轮流值班。各地警备电话交换机与当地电报电话局有专线相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电话由县至乡镇、乡镇至乡镇之间的中继线路,乡镇至村之
间的电话线路及县以下所有电话机械设备及用户设备所组成。

  1959年以前,农村电话统由邮电企业经营管理。1959年,邮电管理体制下放地方以后,于
1960年对农村电话经营管理和所有权进行调整,县至乡镇(当时是公社)或乡镇之间的中继线路、
设有电话交换设备的邮电局、所的局内设备、杆线设备、用户设备等由邮电局经营管理。乡、
镇至村(当时是生产大队)的线路设备、用户设备、乡镇自设的交换设备由乡镇自行经营管理、
兴建与维修,邮电局予以技术指导和协助。

  1、邮电局经营部分

  1946年至1947年,首先修复日伪遗留的警备电话线路。沟通宁安至温春、江南、麦子沟
(今宁西乡)和东京城(今渤海镇)至石头、沙兰、马河、镜泊之间的单机电话。宁安片杆路13杆
程公里,架空明线45.6对公里,用户话机14台。东京城邮电局设日式50门人工交换机 1部,杆
路111.5杆程公里,架空明线120对公里,用户话机12台。

  1955年,撤区划乡,为沟通县至乡的电话,在沙兰、石头两个邮电所各设50门磁石交换机
并调整和增设部分杆路。1956年,在镜泊、马河、鹿道、东京城车站(今东京城镇)各设30至50
门磁石交换机,全县有农村电话交换点 8处,相应地增加电话杆路。1964年,海浪、兰岗两个
邮电所各设50门磁石交换机,东京城车站支局增设 1部百门磁石交换机,全县有农村交换点10
处。

  1965年,又有5个公社增设中继线路及电话设备,全县达到社社通电话。农村电话杆路达1
70杆程公里,架空明线284对公里,用户话机190台。

  1966年开始向载波化发展。先在东京城邮电支局设三路和单路载波终端机各 1部,从此以
后,农村电话载波线路逐年增加。到1985年,已有载波终端机26部60路,基本实现县到乡镇电
话线路载波化。

  1985年,邮电局经营管理的农村电话有交换机总容量1 080门,杆路总长172杆程公里。东
京城至渤海镇的架空线,改设地下电缆(5×2)。石头至卧龙地下电缆7.4皮长公里(1×4×1.2),
县局农村电话出局地下电缆7.1皮长公里(1×4×1.2)。

  用户小交换机也逐年增多。1955年用户小交换机4部,1966年7部,1981年增加到12部,连
接在用户小交换机上的电话机500多台,1985年有14个单位设交换机。

   农村电话主要设备表(邮电局经营部分)



   1985年局所交换机及载波设备明细表



  2、乡镇经营部分

  1958年至1960年间,东京城(今渤海镇)、镜泊、沙兰、石岩、范家、江南等公社自筹资金
架设公社到大队的电话线路。范家、江南二公社设交换机设备。

  1960年,调整农村电话经营管理体制,原属邮电局经营的公社以下电话设备统归公社经营
管理。1960年以后新设的杏山、城东、三陵、宁西、平安、兴华、江东等公社,相继设立交换
机和公社以下电话网。

  1966年,全县有社营交换点10处,交换机10部,杆路290杆程公里,架空明线230对公里,
话机 225台,全县通电话的大队占大队总数的86.5%。1973年,全县通电话的大队增加到246个,
占97.2%。

  1985年农村电话线路服务水平:有国营农村电话交换点11处,占乡、镇总数的 58%;乡、
镇营农村电话交换点 8处,占乡、镇总数的42%;已装交换机的乡、镇19 个,占乡、镇总数的
100%;已装载波终端机的乡、镇10个,占乡、镇总数的 52.6%;已通电话的乡、镇19个,占乡、
镇总数的100%;已通电话的村120个,占村总数的36.7%。

  (四)会议电话

  宁安县开办会议电话始于1957年。县委和县邮电局备有专用会议电话室。开始时各乡镇使
用单向会议接收机,1977年后改为能对讲的双向会议电话端机。县局和石岩镇备有汇接机。1985
年,全县共有会议电话端机37部,其中邮电局经营的 8部。有汇接机2部,其中邮电局经营的1
部。

1985年农村电话线路明细表



  (五)专用电信通信

   1985年农村电话用户交换机明细表



  宁安县有东京城林业局、宁安农场、镜泊湖发电厂等大型国营企业,这些企业有自己的电
话网路设施,是全县电信通信的组成部分。

  1、林区电话

  东京城林业局的经营范围遍布于县内西南境张广才岭及东南境的老爷岭山脉,占全县林区
的大部分。随着林业生产的发展,为加强指挥调度和通信联系,1951年开始设立电话通信设施,
首先从东京城至北湖头森林铁路架设23公里的电话线路,1952年修筑从尔站至流送场的电话线
路,1954年修通北湖头经老黑山、梨树沟到尔站河口的电话线路,1956年修通由大沟水运工段
到牡丹江上游大河口20公里的电话线路。已初步形成西部、南部林区的电话通信网。

  1958年,撤销森林铁路改建林区公路后,一面沿公路延伸增设电话线路;一面改造旧的简
易线路。60年代改建和修建369杆程公里,70年代修建和改建406杆程公里,80年代新建86杆程
公里。

  截止1985年,全林区共有电话线路 849.8杆程公里。全部由原木电柱改为油炸电柱,在东
京城镇内实现林区电话电缆化。

  电话机械设备由人工到自动。50年代局内有 1部百门磁石交换机,在北湖头、大沟、尔站
等场设小型分总机、安装电话不足百台。60年代初在局内增设百门磁石交换机 1部,电话机增
至150台。1970年改为供电交换机。1980年改为纵横制400号自动交换机。在尔站、莺哥岭、三
道、北湖头4处设磁石交换机。

  1985年,全林区有自动电话和磁石电话机550台,除交换机外,还装有载波终端机 3路6端、
单路6端。架空电缆10皮长公里,地下电缆3.5皮长公里。

  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备有专用的 5千瓦和0.5千瓦电话对讲机各8部,分设了嘹望台及专
业防火队。

  宁安县营林局小北湖林场至沙兰镇邮电支局中继线路设于1980年,场内设磁石交换机 1部。

  2、农场电话

  宁安农场位于石岩镇,下设10个分场。1949年,场部安装12VJ磁石交换机,安装电话10台,
以后改设50门磁石交换机,在四分场及七分场各设20门磁石交换机,其它各场设单机电话。

  1960年,场部改设50门供电交换机,1983年增容 100门。1985年止,场部至各分场共有架
空明线38杆程公里,场部所在地杆路3公里。与石头邮电支局连接2对中继线路。

  3、电业电话

  镜泊湖发电厂是伪满时期兴建的水力发电厂。建厂后,厂区内即有电话设施,并与东京城
通达电话。随着电厂的发展,电话设备不断扩展和更新,首先将人工磁石设备改为供电设备。
1983年11月,改设200号纵横制自动交换机设备。

  1985年,厂区内架设10对、20对、30对及 100对蕊线共13皮长公里架空电缆,厂区外与东
京城邮电支局中继线2对,至镜泊湖果树厂线路1对,直达牡丹江调度专线1对。

  六、技术业务管理

  1955年,建立县邮电局后,由经济员兼任业务检查。1957年,配备 1名电信业务指导员,
后改称业务检查员,负责全县电信业务管理。

  几经变化至1984年末,县邮电局改革管理机构,撤销通信组,设立电信股,由1 名副工程
师任股长,兼管全县电信技术工作。 配备电路调度员、电报业务管理员、电话业务管理员各1
名,负责全县电信技术、业务管理及电路调度。各电信生产班组及分支机构电信通信日常管理
工作由班组长及支局(所)长负责。

  (二)电路调度

  长途电话电路接受上级主管局的指挥调度与领导。县邮电局负责县内农村电话电路的指挥
与调度,包括电路增撤与调整、在非常情况(如抢险救灾或其它紧急任务)临时变更电路减少接
转、或在重要地点设临时交换点,以保证电话准确、迅速畅通。

  (三)技术管理

  电信通信设备机械化程度较高,并且向自动化发展。根据邮电部、省邮电局规定的各项技
术规程和制度,通过以下几方面的措施加强技术管理,保证机线设备性能经常处于良好运转状
态,随时提供通信使用。

  1、做好通信设备的日常维护

  县邮电局长机、镇机、农话各班组及分支机构的机线人员一律建立包机包线责任制。规定
月作业计划,确定日维修内容及进度指标,对各自负责维护的机线设备进行定时测试。以防为
主,进行预检预修,保持设备运转性能及清洁卫生,消灭潜伏障碍。

  2、做好设备更新、大修和改造工作。 根据各项机械设备状况,按年度编制更新、大修和
改造项目及技术设计。县邮电局1977年实现镇内电话自动化以后,对镇内电话杆线逐年进行改
造,至1985年已基本实现油杆化、电缆化。1985年,更新动力设备,运转保持良好状态。东京
城至镜泊、渤海至沙兰、宁安至海浪的农村电话中继线路已分别进行大修,并将石头至卧龙、
东京城至渤海中继线路改设地缆。

  8、做好技术资料管理

  1973年以前,没设专人统一管理,技术资料既分散又不完整,有些设备没有技术档案,甚
至连图纸也找不到,不利于设备维修和检修。

  1973年,县邮电局主管技术人员对技术资料进行搜集和整理,绘制市内杆路、农话杆路、
机械设备等图纸,建立各种机线设备的技术档案。1985年,由电信股对各项技术进行分类,设
专柜存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保管、借阅、修改、增补等项管理制度。

  4、做好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平时,通过岗位测试考核各类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
能力,开展岗位练兵和操作观摩表演,以老带新,互帮互学。1963年,开展大练基本功活动,
在电信部门出现多面手和能手,话务员能排除机械一般障碍、检修话机、上杆作业;机线员能
值交换台接续电话;报务员能在严重干扰下抄收电报。

  1975年以来,年年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举办机务员、线务员、话务员、报务员短期学习班,
学习技术规程,辅以实际操作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四)业务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根据邮电部、省局有关电信业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对电信的业
务管理主要抓了以下两项工作。

  1、贯彻执行各项业务规程。采取举办学习班(县局举办各类电信人员短期学习班或选派人
员参加上级局举办的学习班),班组集体学习(规定每周以班组为单位或同工种人员集中学习一
次业务)、业务测试 (每年进行1—2次)等措施组织电信职工学习规章制度,达到“应知尽会”
的要求,提高业务素质。

  2、建立业务检查制度。实行自我检查、互相检查、领导检查的“三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