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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私营商业

第一节 私营商业



  

  宁安县于清代康熙年间的商业铺店,多是关内流入的汉人开设。据《柳边纪略》载:“贾
者三十六,其在东关者三十有二,土著者十,市布帛杂货;流寓者二十二,市饮食;在西关者
四,土著,皆市布帛杂货。”

  咸丰七年(1857年)宁古塔城乡私人商业大小铺商发展到 101家。据《宁古塔副都统衙门档
案》记载,此时城乡初步形成商业网,已经成为清代东部地区与朝鲜对外贸易中心。

  光绪年间是宁安县旧商业史上第一个鼎盛时期。据光绪三十年(1904年)官方统计,共有私
人铺商 695家,不仅数量增多,而且行业增多。除纯商业铺店和饮食业外,还有商工结合店铺、
手工业作坊、各种服务业、当铺、金银首饰铺、茶庄,以及米、面、酱、醋等行业。

  民国初期,铺商户数有所下降。据民国13年(1924年)向商会注册的资料记载,当时大小商
号降至 620家。到了民国20年(1931年)“九·八”事变前夕,宁安县城乡商业又有了大的发展,
形成旧商业史上第二个鼎盛时期,共有私人铺商768户。

  这个时期私营商业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商业资本活跃并与高利贷结合。开当铺的行业由咸丰七年(1857年)的 2家增加到15家,
商业资本转为开当铺,高利盘剥。

  二是商工结合。一些大商店既搞生产又搞销售,如当时机制面粉业的新华、裕东、增兴庆
三大股份公司,制酒业的公益和、永衡东、义发源、和源永、大德永、元和成、大兴源、晋源
永、永兴泉、镇兴源、福兴源、兴隆泉等12家烧锅,制油业的春发和、同泰祥、义成永、东成
永、义兴昌、恒元祥、庆昌原、德玉东、瑞友祥、火成号、义顺元、复升号、万发和、裕成东、
义发源、永茂号、和源永、太和成、永发福、义成祥、增兴茂、东和祥、宫油坊、许油坊等24
家榨油业,都是前店后厂或城内设大商铺异地搞作坊,既生产又销售,批发零售兼营。

  三是纯商业杂货商铺大增。“九·一八”事变前,杂货商铺增加到 257家,山行庄17户,
绳麻铺24户。

  四是饮食服务业发达。仅宁安城内就有饭店30家、茶食店16家、理发店8家、浴池3家、旅
店52家、租赁业棚铺8家。

  五是城乡结合内外沟通,把全国市场串联起来。通过商业把本地农副土特产品采购进来,
远销县外和关内各地区,再由外地购进布匹、绸缎和上杂货等商品,供应本地市场,从而发挥
了商业沟通物资交流的作用。

  在此期间,宁安城内还有29家日本人商户在做买卖。

  “九·一八”事变(1931年)后,全县商业铺商降至459家,比“九·一八”事变前减少309
家,到伪康德12年(1945年)又增加为669家。日伪统治的14年中,县内商业的状况是:

  1.巨商垄断,挤掉了小本生意。当时号称五大财阀和八大巨商垄断了商业。宁安的头号财
阀孙彦卿继任光绪年间成立的商会会长之职,继续采取商工联合、批零兼营、既生产又销售的
经营方式,投入 120万元(伪国币)资金,充当新华公司(面粉)、裕东公司(面粉)、公益粮栈、
公益烧锅、公益商号等五大企业的总经理。从业人员 200多人,是宁安的巨商之首。王勋卿投
入23万元资金(伪国币)经商,自任志诚公司(木材)、森茂公司(木材)、东北垦牧公司(农牧)等
三大企业总经理,是仅次于孙彦卿的巨商。朱义胜投入20万元伪国币,在宁安城内开设义发源
(大商号)和三处百货商店以及烧锅、油坊、酱菜、当铺等多种行业,成为宁安多种行业商工联
营的巨商。孟富德民国时期投入317.5万元资金开设大德永(烧锅)、大兴泉(烧锅)、大德当(当
铺),成为宁安商业与高利贷相结合的巨商。 都军宝开设油坊、粮行、商店,收购农副产品进
行加工销售,是产、供、销一条龙的巨商。此外,当时的裕德厚、庆泰祥、世宏昌、东兴和、
恒顺号、庆祥福、同兴东、恒威永等八大杂货商,也相依相辅,构成巨商垄断,占据商业市场。
这样,一些小本生意就被挤得萧条或倒闭。

  2.日本、朝鲜垄断资本家的商品和资本输入,逐渐控制了宁安地方的经济命脉。日本、朝
鲜资本家在宁安经营商业的有宝隆洋行、三茭会社、英华公司、高岗号、金泽号等,使当地的
民族商业受到严重排挤,陷于困境。

  3.日伪经济政策带来灾难。伪满康德 4年(1937年),伪满洲国公布统制经济方策要纲。伪
满康德 6年(1939年)设立伪满洲生活必需品株式会社配给股份公司,实行统制物资政策,统一
经营生活必需品的配给。伪满康德 8年(1941年)又实行专卖凭票制,对重要生活必需品一律实
行票制,由伪官方指定的特殊公司、店、所、会社、组合等专卖商经销。使民族商业逐步衰退、
萧条、转行或倒闭。

  1945年8月东北解放后,宁安县城乡尚有商业铺户557户。此时,日伪时期形成的财阀巨商
垄断和外商渗透控制市场的局面被彻底摧毁。新华、裕东、增兴三大企业和义发源、大德永、
大同新等巨商、酒局、粮栈、大杂货店以及外商商号、金泽号等洋行、会社、组合被没收为公
有。

日伪统治时期私营商业统计表



  1953年,根据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要求,开始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即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逐步地将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过改造
工作,于1956年 1月,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推动下,全部完成了对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改造任务。
当时,全县城乡813户,1 157人的私人商业中,应该参加公私合营的261家,477人,全部参加
了公私合营。余者,有86户私营商贩和固定摊床从业人员90人,合并组织起4个合作商店和2个
合作小组。有148户150人属于夫妻店、连家铺和挑担之类的小商小贩分别组成经销、代销小组
和代销户。有259户,350人直接过渡到国营或供销社的门点,还有59户90人自动转做别业。

  私营商业公私合营后共建立23个公私合营企业,其中有新中百货商店、新生百货商店、光
明食杂商店、光华商店、前进农杂商店、健民药店、长汀综合商店,胜利菜店以及饮食业 6家
(含公私合营饭店总店)、理发业2家、照相业3家、旅店业4 家。这些公私合营企业,于1965年
到1967年10月间,都先后并入或过渡为国营企业。

  上述 4个合作商店和两个合作小组是宁安合作饭店、宁安建华合作商店、宁安烟酒食杂中
心店、宁安合作菜店,以及东京城镇 4户4人,资金1 000元组建的两个合作菜组。这些单位除
宁安合作饭店外,于1967年并入或过渡为国营企业。

  县人民政府为加强对商业工作的领导,于1949年成立工商科,既领导工业又领导商业。随
着商业不断发展,工作任务不断扩大,于1956年另设商业科,专门负责全县的商业工作。后经
几次变革,于1984年改称商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