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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供销合作社

第三节 供销合作社



  

  1946年10月20日在东北民主联军二支队的投资和帮助下,于世环镇(今渤海镇)办起了全县
第一个合作社——朝鲜族人民合作社。自此,结合土改斗争发动群众入股,到1948年底,共办
起18个合作社。其中由群众集股的6个,以斗争果实计股的4个,群众集股,斗争果实计股和政
府投资的1个,群众入股和以斗争果实计股的4个,军队援助的1个,群众入股和政府投资的2个。
共有职工264人,入股社员13 879人,社员股金为东北币1 443 168万元(折新人民币15 191元)。

国营商业1971—1985年经营成果(资金)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国营商业1971—1985年经营成果(销售及毛利)表 金额单位:万元



国营商业1971—1985年经营成果(利税)表 金额单位:万元



国营商业1971—1985年经营成果(费用及老效)表 金额单位:万元



  1949年7月,政府将全县合作社调整为11个。其中宁安镇有消费合作社3个 (职工优属、企
业职工、回民大众各1个),生产合作社(手工业)1个,供销合作社(朝鲜族)1个。二、三、四、
五、六、七各区各有1个供销合作社。共有职工123 人,入股社员13 785人,股金为东北币166 357
万元(折新人民币17 511元)。

  1949年11月17日,成立宁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联社),工作人员 3人。1953
年,合作社发展为8个区中心社、47个村社,共有职工785人。

  1954年,县联社召开全县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了理事会和监事会。1957年,宁安县
与海林县合并,划进海林、海南、石河、横道、新安、杨林、山市 7个供销社及其所属74个营
业点。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根据按公社建供销社的原则,全县改建22个供销社,下设32个门
市部,123个供销部。自有资金249.1万元,社员股金22.5万元。

  1963年,恢复海林县,划出合并时划进来的供销社和供销部。这时县社下属生产资料、土
特产品、果品三个采购供应批发站和18个基层供销社。供销社下属27个门市部、5 个采购站、
77个供销部、24个饮食服务点。

  1968年8月,撤销县联社,成立商业革命委员会。退回了社员股金。1970年3月,撤销商业
革命委员会,成立农副产品供销科,除负责原县联社的工作外,还领导从国营商业划过来的食
品公司、蔬菜公司。1974年8月,恢复宁安县供销合作社。将食品、蔬菜两公司交还商业科。

  供销社本来是集体所有制经济,但多年来,受左倾错误的影响,供销工作脱离了为农业生
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轨道,曾一度把股金退给社员,在经济领域内向国营商业看齐。中共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供销社也进行了改革。1982年 1月,在全县
社员代表大会上通过决议,供销社的经济体制仍恢复为集体所有制,坚持由农民集资办供销,
国家不再向供销社投放资金。同时,将县供销合作社仍改称为县联合社。到1983年末,各乡
(镇)、村入股参加供销社的农民共达 5万户,扩大股金20万元。1984年,又改革了供销系统的
劳动人事制度,把由上级任命和分配的制度改为由入股社员选举和招聘制度。全体职工一律实
行浮动工资制,即把每个职工原工资的 30%作为浮动工资。各经营单位分班、组制定营业额,
月末按完成定额的情况支取工资。

  1985年,县联社内设秘书、人事、基层、业务、财会、多种经营、饮服、科技、保卫等 9
个股,共有干部42人。下属生产资料、土产、果品三个公司和贸易货栈、蚕业生产指导站以及
乡、镇的18个供销社。供销社下属124个供销部、32个门市部、18个采购站、2个早晚服务部、
16个饭店、5个旅店。同时,还发展起来青年集体企业130处。全系统共有职工2 014人。见329
页1985年供销系统营业网点情况表

   1985年全县供销社系统职工统计表



  一、供应农业生产资料

  供销社始终把供应农业生产资料、支援粮食增产,当成一项重要任务去完成。

  (一)小铁木农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只能供应豆饼、铧子、锄钩、锄板等少数品种。随着生产的发展,
供应品种逐渐增多,至1985年共经营120余个品种。

  据生产资料公司《商流报表》统计,自1971年至1981年供销系统供应小铁木农具情况见332
页统计表。

  (二)化学肥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只有肥田粉。60年代增加了尿素、硫酸氨、硝酸氨、过磷酸钙。
1970年增加了地产碳酸氢氨,1975年开始供应三料碱肥,1978年以后,增加了复合肥、磷酸二
氨和微量元素肥硫酸钾、腐植酸钠、磷酸二氢钾、氯化钾等。

  (三)化学农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只能供应少量的六六六粉,禾田害虫基本上靠人工捕杀。

  60年代,六六六、滴滴涕开始满足供应,又增加了敌百虫,1605、1059和赛力散,除草醚
等。1970年以后,特别是1978年以后,品种大量增加,数量完全满足供应。杀虫剂有六六六、
敌敌畏,辛硫磷等24个品种;灭菌剂有退菌特、敌克松、代森安等19个品种;除草剂有禾大壮、
24D、丁酯、五氯酚钠、杀草丹等27个品种。

1985年供销系统营业网点情况表



  1968年至1985年,累计供应农药的总数为9 674吨。

  二、农副产品及废品收购

  1951年前除县城蔬菜外,其余农副产品均由供销社收购。

   1971—1981年供销系统供应小铁木农具统计表


  注:1982年后为改革开放自由购销.因此无有统计数字。

  1953年将粮油业务交给了粮食部门。1978年 8月,将肉、蛋、禽业务交给了国营商业。到
1985年,收购的主要品种有烟麻类、畜产品类、土特产品类、干菜类、干鲜果品类、小木农具
类、废旧物资类,共计 200余个品种。同时,兼营中药材类,约40余种。(见332页农副产品收
购情况统计表和333页1961—1985年农副产品废品收购总值表)

  三、生活资料

  解放后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经营的商品不足百种,只能供应一些平纹青蓝白布、棉
花、棉线、灯油、火柴等主要生活用品和钮扣、发卡等小商品。据县政府《合作社卷》记载,
从1948年12月1日至翌年 6月末,7个月的销售额仅有东北币722 100万元,核人民币72.21万元,
按农村人口平均,每人购货6角4分多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工农业生产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供销社经营的品种不
断增加,卖钱额随之扩大。1985年经营品种:大型社3 000余种,中等社2 500余种,小社也在
2 000种以上。“国内纯销售”3 776.9万元,其中售给社员 2 938.5万元,按农村人口平均,
每人年购货106.78元,与1949年比,提高近百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农村社队实行了承包责任制,农民收入显著增加,购买力
大大提高。群众由持币选购变为存款选购。电视机、洗衣机、落地式收音机等高档商品大量销
售。(见334页商品零售总值和主要品种销售情况表)

  四、经营成果

  1981年,县、社两级企业总销售额为6 209万元,其中基层供销社为3 801万元,两级实现
利润116.41万元,其中基层供销社为66.4万元。

1961—1985年化肥供应统计表 单位:吨



农副产品收购情况统计表



   供销系统1961—1985年农副产品废品收购总值表 单位:万元



  1985年,县、社两级企业总销售额为7 063万元,其中基层供销社为3 349万元,两级实现
利润122万元,其中基层供销社为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