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粮食
第二章 粮食
早在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宁安城专门经营粮食的商号有15家,兼营粮食的商店、熟食
店更多。随着农业的发展,交通的便利,人口的增多,粮食的加工业也发展起来,其中以北火
磨的规模为最大,其产品(主要是面粉)曾销往哈尔滨、沈阳以远。
伪满洲国时期,日伪统治者一方面强制“出荷”粮食,另一方面以最低配给量限制消费;
同时取缔粮食市场,以便掠走更多的粮食。
1945年 8月宁安解放后,县民主政府设立财粮科负责公粮收购。但那时农民尚未组织起来,
私商尚处在自由竞争时期,政府只能依靠唯一的国营商业部门——贸易公司以最大限度地控制
自由市场的粮价。1948年成立粮食公司专门经营粮食的购销。公粮的征购、储运仍由县财粮科
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为了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于1952年12月成立宁安县粮
食科(1984年改称局),统一管理全县有关粮食的征购、储运、加工和供应。原粮食公司成为粮
食科领导下的经营粮食的专业公司。
1953年11月,国家颁布《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命令》以后,宁安县的粮
食工作进入统购统销时期,从征购,储运到加工、销售日趋系统化、专业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宁安县粮食部门也着手改革粮食购销
工作。
1979年,在粮食的统购之外,开始实行小规模的议购,以后逐年扩大。1983年实行粮食征
购大包干,1985年又实行合同定购。
粮食的销售也随征购办法的改革而改革,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计划供应外,粮食企业还
逐步地开展了粮食的议销活动,这不仅促进市场繁荣,也增加了企业收入。
1985年末,粮食局系统共有职工1 478人,其中干部231人,工人1 2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