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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税务

第二章 税务



 
  解放前,苛捐杂税繁多,人民负担沉重。解放后,税收纳入了有计划征收的轨道。1946年
建立县税务局。1963年设宁安、东京城、渤海、石岩 4个税务所。1981年至1982年,各税务所
改为分局。1983年增设宁安第二分局。1985年,又先后在兰岗、范家、海浪、马河、沙兰、卧
龙等乡镇建立了税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