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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物价

第二章 物价



 
  解放前,物价按商品价值规律自发调节,但多受商行、商会控制,被动很大。中华人民共
和国成立以后,物价纳入了计划管理的轨道,由物价管理部门 (先后名物价管理局、物价委员
会、物价科、物价局) 负责管理。实行国家定价,分级管理的方式。这有利于稳定物价,但亦
有统得过死,管得过严,不利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弊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遂进
行了物价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