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下序
第九篇 城乡建设
篇下序
宁安县虽然是一个古老的县,但在解放前城乡建设缓慢,长期变化不大。城镇街道狭窄、
弯曲,泥土路凹凸不平,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难行。店铺、民宅参差不齐,除较大的店铺
和富宅是青砖青瓦结构外,一般的小店铺和民宅多为土、木、草结构。农村道路全部是土路,
多为人走车轧自然形成的羊肠小道。居住条件更差,多为土草简易住房,有的住在小马架子、
窝棚里。供电供水也很落后,伪满洲国时期,全县只有宁安镇、渤海镇和县境内的几处火车站
有电。城乡用水全靠江、河、井、泉水。
解放后,党和政府在抓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同时,狠抓了城乡建设工作。1955年,县成
立房地产管理处,1958年成立自来水公司,1972年县政府设建设科(1984年改称局),1974年成
立城建管理处。城乡建设有很大发展。县城的主要街道由窄而弯的土路改造成宽而直的水泥和
沥青路面。县城的公用建筑和居民住房不仅全部实现砖瓦化,而且逐步向现代化的楼房发展。
基层乡镇和农村,变土路为加宽的砂石路;25% 的农户住上了砖瓦房,镇郊村屯还出现一些农
民自建的住宅楼。全县城乡普遍用上电;城镇和30%的农村用上了自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