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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供电供水

第三节 供电供水



  

  一、供 电

  民国10年(1921年),宁安县城春发和机械油房兼办了电灯公司,宁安县城开始有电灯,有
灯头11 000余盏。伪满康德 3年(1936年),日伪统治者没收了电灯公司,开设满洲电业,伪康
德 9年(1942年),镜泊湖发电厂建成开始供电,至此,宁安、渤海、东京城等三镇及铁路沿线
的石头站、兰岗火车站等均开始供电。

  解放后,自1945年 8月末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城镇供电由牡丹江电业总局宁安办事处
供应。当时只有宁安镇内和东京城(包括渤海、东京城两镇)、石头站、兰岗火车站等地有电,
电源由镜泊湖发电厂供应。工业用电单位有东火磨、北火磨、裕民纸厂、草袋厂等,当时用电
户有1 350多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城镇供电由宁安供电所供应,宁安供电所所辖范围有:三镇 (宁
安、渤海、东京城)、四所 (东京城、渤海、兰岗、镜泊湖等供电所),余者归农电科经营管理。
(见406表)

  二、供 水

  宁安县的城镇用水,在1985年以前,从江、河、泉、大井(土井)、手压井等处取水,1985
年以后,逐渐用自来水。

  1958年,利用泼雪泉水源在镇内设 5处供水点,日产水量1 200—1 500吨。供水点有:老
住院处1处,二十委2处,十一委1处,文化宫1处。离供水点远的居民仍饮用江水或大井、手压
井水。

  1964年,由原来集中放水点改用不冻栓,全镇设41处不冻栓,用户自备水钥匙放水,按人
口收费,每人每天8分钱,当时有管道6 500米。1974年 9月,由于不冻栓放水浪费严重,又恢
复集中放水点,定时供水。

  1975年开始,居民在自来水公司指导下,自筹材料,各户出工,安装各户自来水管道,自
来水公司按人每月收1角水费。当年自来水管道延长7 120米,自来水管道总长度达13 620米。
1978年,自来水管道发展到15 830米,因为泼雪泉水已满足不了用水量的要求,改为分片定时
供水。

  1979年,在红城二队建成第二水源地,日出水量为1 300吨,比原来水量增加近1倍,供需
矛盾有所缓和。本年自来水管道增加到74 000米,机关企事业单位接水 194处,自来水公司直
接供水5 850户,用水人口35 000人,占全镇人口总数的87.5%。

  1980年,自来水管道发展到77 000米,日供水量为 2 900吨。1981年,自来水管道发展到
87 400米。为保证全日供水,在红城八队又建成第三水源地,日产水量 400吨。三个水源地日
产水总量合为3 300吨。至此,全镇吃自来水的人口达44 000人,占全镇人口的90%以上。

  1985年,自来水管道总长达9万米,全镇吃自来水的人口53 650人。

  渤海镇原饮用苦水井,有的居民为吃点好水,从较远的五凤楼、土台子等地往回推水,冬
季洗衣服从江、河取水。1970年,公社自筹资金安装了自来水,设置 5个放水点,1975年,管
道已通向各户。1985年未,渤海拥有水塔一座,管道长6 000米,日供水量850吨,自来水进户
率已达90%以上。

  东京城子1976年采取各单位集资的办法修建自来水,他们在原房产处院内打机井一口,在
粮库东南角修了一座水塔,在东、西大街道北修了 400米四寸铸铁管的主干道,在综合社的胡
同口和邮局胡同口设二处放水点。1977年,自来水主干道又向道北延伸 200米,在被服厂胡同
口又增设一个放水点,日供水量为 620吨。1978年,自来水管道开始向各户延伸,到1980年,
镇内各单位及居民全部用上自来水。1985年,供水管道总长度发展到3 900米,日供水量达1 400
吨。

建国后几个年份三镇供电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注:用电户数按内表数算。每块电表算一个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