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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供气供暖

第四节 供气供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宁安县的兰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冬季取暖仍沿用火墙
或炉子,只银行一家利用日伪统治时期留下的小锅炉供气取暖。到1951年,在机关、企事业中
陆续出现了锅炉供气取暖。1985年末统计,三镇取暖用锅炉共有198台。其中宁安镇145台,东
京城40台,渤海镇13台。

  宁安镇使用锅炉取暖的较大单位,除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及其所属的委、办、局
外,还有各银行、医院、邮电局、宁安镇政府、服务大楼、工会大楼、招待所大楼、百货大楼、
电影院、一中、二中、朝中、造纸厂、酒厂、糖厂、化肥厂等。渤海镇有镇政府、招待所、中
心医院、电影院、机电厂、电线厂等。东京城镇有镇政府、第二医院、生产资料站、汽车客运
站、被服厂、银行办事处、邮电局以及东京城林业局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