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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卫生管理

第六节 卫生管理



  

  1947年 7月,宁安县第一区(今宁安镇)政府,为了搞好城镇卫生,责成第四贫民委员会集
资买了一头牛拴了一台垃圾车,负责镇内主要街道的垃圾清理。垃圾车沿街行走,车夫摇铃,
商号、居民自己把门前存放的垃圾装上车,由车夫将垃圾运到城郊指定地点。1948年,第一区
政府组建卫生队,牛车增至3台(2台清运垃圾,1台清运粪便),人员增至3人,由卫生队向各户
征收卫生费。1955年,牛车增至4台,人员增至4人,按四个街道分片清运垃圾。1965年,卫生
队划归宁安镇人民公社直管,牛车增至7台,人员增至9人。1970年,卫生队购进四马力拖拉机
1台,牛车增至 8台,人员增至12人。1977年,淘汰牛车,改用手扶拖拉机牵引垃圾车。购进5
台手扶拖拉机,人员增至15人,由县城建管理处接管卫生队。1979年,卫生队又划归宁安镇人
民公社管理,定为集体所有制单位,人员增至18人。

  1982年 3月,卫生队改为宁安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内设清运队和清扫队,归宁安镇人民政
府管理。清运队备有解放牌汽车1台,小四轮拖拉机6台,负责清运城镇垃圾;清扫队负责清扫
通江路、沿江路、东大街、西大街 4条主要街道。居民区的环境卫生与垃圾点的管理由街道办
事处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设 1名卫生管理员,负责督促检查本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公共卫生。每
个居民委员会雇用1—3名清扫员,负责大街小巷的清扫,保持环境清洁。

  1984年,环境卫生管理处增加解放牌洒水车、吸粪车各1辆,宁波24马力拖拉机8台,组建
了粪便清掏队和环境卫生监察队。

  1985年末,宁安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根据县人民政府决定又划归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管理,
有职工94人(全民67人,集体27人),计有洒水车1台,吸粪车2台,解放牌汽车1台,嘎斯车1台,
宁波24马力翻斗车13台。县城设公共厕所111个(414个蹲位),主要街道设有垃圾箱共1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