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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房屋建设

第二章 农村建设

第一节 房屋建设


 
  

  全县19个乡镇,1985年共有行政村 330个。根据县房产管理处调查统计,全县农村建房总
面积为373万平方米,其中公用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民用建筑350万平方米。

  农村的公用建筑,主要有村办公室、粮米加工厂、仓库、卫生所、学校等,个别村子建有
俱乐部。建筑结构,多为砖瓦,也有土瓦或土草的。各乡、镇的公共建筑和职工住宅,均为砖
瓦结构。

  农村民用的房屋,1958年以前,基本上是土草结构的旧式建筑。1958年以后,开始有少量
砖瓦结构的住房出现,但改善的速度一直很缓慢。1979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有了
较快的发展。1985年末调查统计,全县 330个行政村中,全部实现砖瓦化的有渤海镇红岩村、
马河乡老松岭村、兰岗乡河南村,卧龙乡三道湾村等 4个村,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1.2%;基本
实现砖瓦化的(70%以上)有25个村,占7.6%;砖瓦化达到50%的有39个村,占11.8%。

  至今,农村住房从总的来看,质量上次于城镇,面积上优于城镇。据1985年春季对一个乡
(杏山)和二个村(于家、岔路)住房面积调查,其情况是:杏山乡,农村人口11 829人,占有住
房总面积为198 840平方米,平均每人为16.8平方米。东京城镇子家村,人口为786人,有住房
9 000平方米,人均面积为11.5平方米。宁西乡岔路村人口为1 519人,有住房22 635平方米,
人均面积为14.9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