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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村屯绿化

第二节 村屯绿化


 
  

  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县人民委员会专门召开了农村绿化工作会议,号召村、屯绿化。
1963年起,县人民委员会又发动各村、屯进行“四旁”(村旁、路旁、田地旁、宅旁)绿化。1985
年末止,全县330个行政村中,已有99个村实现了绿化,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30%;基本实现绿
化的(绿化程度达到70%以上)有39个村,占11.8%,绿化程度达50%的有132个村,占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