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环境保护第一节 环境污染 一、水体污染
全县较大江河55条,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牡丹江流域的宁安县段有主要排污口13处,
每年排工业废水335万吨,生活污水100万吨,医疗污水 4.2万吨。经化验,每年随废水排入牡
丹江的有机污染物SS(悬浮物)9 300吨,COD(化学需氧量) 18 100吨,
吨。还有一定数量的其它有毒有害物质氨氮、汞、六价铬化合物、挥发性酚、氰、铜、锌等,
加上农药、化肥残毒流入牡丹江中,使牡丹江水中有毒、有害物质大量增加。
二、大气污染
宁安县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燃煤、油产生的烟尘,还有造纸蒸煮废气和糖厂酒精车间的
(二氧化碳)废气以及生产性粉尘、道路扬尘等。据推算,每年向大气排放烟尘8 159.36吨,一
氧化碳499.31吨,二氧化硫1 408.17吨,氮氧化物1 392.86吨,工业蒸煮废气 (二氧化碳、氯
气、氨气等)1 285.7吨,粉尘(水泥、白灰粉末等)5 108吨。
三、其它污染
县内除了水和空气被污染外,还有粮食、蔬菜、食品、土壤等的污染。这些污染主要是来
自农药、化肥残毒的污染和工业污水灌溉。根据调查,1981年至1985年,全县农药用量 4 430
多吨,其中六六六和滴滴涕就达 1 700多吨。其次是固体废弃物及有害废弃物,如炉渣、甜菜
渣、玻璃、铁皮、粉尘和生活垃圾等,总排放量为18.53万吨/年,不仅占用大片土地污染了土
壤,也污染了水体和大气。
此外,还有噪声的祸害。县内的噪声主要来自工厂、企业的机器噪声和交通车辆噪声。
由于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对人民身体健康,都有不同程度的危害。
(一)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对工业生产造成的危害。宁安糖厂,于1981年底把
甜菜渣排放到牡丹江中,使下流牡丹江市木材加工厂等四个单位受损失几十万元,并造成牡丹
江第二发电厂停产事故,宁安糖厂被罚款2 100元。1984年1月19日,由于设备故障,大量甜菜
渣又泄流到牡丹江中,致使牡丹江市第二发电厂的生产又受到损失。1983年,宁安制酒厂排放
的大量烟尘降落到向阳村白菜地,造成了白菜被污染,使40万斤白菜卖不出去,宁安制酒厂赔
偿向阳村4 000元,并受到200元的罚款处分。
(二)由于污染使水产资源受到破坏。解放初期,宁安县水产资源丰富,有经济鱼类57种,
而到80年代下降到45种。据水产部门统计,1950年全县自然捕捞量为544 吨,到1960年下降为
286吨,而1985年仅161吨,下降了70.4%;解放初期明水船的日捕鱼量均在100斤以上,1985年
下降到日产几斤或10几斤的下杂鱼。1982年 8月13—15日,宁安镇红城一队靠江的葡萄园和黄
瓜地,大量使用的农药,造成附近大群小狗鱼死亡。
(三)环境污染,使人民身体健康受到危害。1970年夏,由于宁安造纸厂蒸煮的废气(氯气)
排出,造成厂区附近(2委3组)居民 8户、31人中毒,被氯气熏得呕吐、昏迷、呼吸困难、难以
站立行走,重者卧床不起达3日之久。1977年10月至1985 年末,该厂锅炉车间的引风机、鼓风
机的噪声和粉煤机铁筛振动噪声昼夜不息,使厂区附近一个居民组(2委3组)的居民不能很好休
息。1977年 8月—10月,县内石岩公社爱路大队、渤海公社江西大队村民,因饮用被污染的牡
丹江水,引起伤寒病,爱路发病572人,江西发病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