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第一节 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1929年夏,北满特委派李光华到宁安花脸沟组建中共宁安临时党部,负责人韩根。
1930年 6月,满洲省委派吕文斌和黄旗(其)范到宁安花脸沟解散临时党部,成立中共宁安
县临时委员会,委员 5人,书记金革斗,组织部长权律,宣传部长姜哲山。下属两个农村支部,
共有党员18人。
1930年 9月,金革斗调往北平(北京)。北满特委指示解散中共宁安县临时委员会,成立中
共宁安县委员会,由北满特委派金诚任县委书记,组织部长权律,宣传部长姜哲山。下设东京
城、金坑、小牡丹、朱家屯、缸窑沟、花脸沟、黄旗屯、新安镇、马场、东沟、铁岑河、磨刀
石、五虎林等14个党支部,共有党员120余名。
1931年 1月,经北满特委批准,在宁安第四中学成立中共宁安特支,不久合并到宁安县委
组织中。
1931年初,全县党员已发展到220余名。县委下属6个区委:1.南湖头区委,书记全凤来,
下辖松乙沟、湾沟两个支部;2.东京城区委,先后由崔洪基、金镇浩任书记,下辖金坑、于家
屯、马河 3个支部;3.城关区委、书记金光日,下辖上花脸沟、中花脸沟、下花脸沟、黄旗屯、
朱家屯(今自兴村)、小牡丹、缸窑沟等 7个支部;4.牡丹江区委,下辖东沟、西沟、磨刀石、
五虎林、铁岭河等5个支部;5.新安区委,下辖3个支部;6.马场区委。
由于执行李立三“左”倾路线,党组织不断遭到破坏,至1931年4月,党员总数减少到100
名左右。
1931年12月,中共满洲省委决定,将宁安县委改为中共宁安中心县委兼宁安县委。 委员7
人,书记潘庆由,组织部长杨喜魁,宣传部长邹鲁风,士兵委员张建东(又名张建平),青年委
员关书范(又名关宝谦,1938年冬投敌,1939年 3月26日被处决),妇女委员姜寡妇,还有一名
委员王润成(曾化名马英)。中心县委辖宁安、东宁、穆棱、密山4县。
此时,宁安的党组织又有所发展,县委下属有东京城区、牡丹区 (包括牡丹江,海林、铁
岭河、磨刀石)、城市区、南区等4个区委,共有党支部13个,党员114 人。
1932年 5月,宁安中心县委迁移到穆棱县下城子,改为绥宁中心县委。宁安县委改为工作
委员会,书记姓金(又名小金子)。委员会下属有牡丹江特支,负责人李光林;铁岭河区委,负
责人权律;磨刀石区委,负责人苏长德。
1932年,绥宁中心县委解散宁安县工作委员会,并召开代表会议,成立新的宁安县临时县
委,选举张建东为书记。
1933年5月,成立吉东局,地址在牡丹江,绥宁中心县委归吉东局领导。
1933年10月,撤销绥宁中心县委,原所辖之四县归吉东局领导。同时解散宁安临时县委,
正式成立宁安县委,朱守一(周子奇)任书记。
1933年12月,宁安县委改组,书记李范五。
1934年4月,吉东局被破坏,宁安县委受满洲省委直接领导。
1935年3月,成立吉东特委,宁安县委受吉东特委领导。同年5月,李范五调吉东特委任组
织部长,张中华任宁安县委书记(1937年秋,在桦皮沟战斗中牺牲)。此时有党员80余名。同年
12月,因形势紧张,宁安县委转移到抗联五军教导队。
1936年 2月,吉东特委遭到破坏,成立道南特委和道北特委(以中东铁路分界),张中华任
道南特委书记,宁安县委受道南特委领导。1937年初,道南特委任命田仲樵为宁安县委书记。
这时宁安县绝大多数党员到军队中去任职,少数党员留下来坚持斗争。
1937年3月10日,成立吉东省委,道南特委受吉东省委领导。1938年5月,吉东省委派王日
新(原名丁宝殿,曾用名丁文礼、丁秀岩)担任宁安县委书记。
1938年10月,吉东省委书记宋一夫叛变(后被处决),省委下属组织全遭破坏。11月王日新
转移至哈尔滨,后去抚顺,1939年3月又回到宁安。1940年1月被捕。从此,宁安县委停止了活
动。
1945年 8月,宁安县解放后,于11月建立了中国共产党宁安地区总支委员会。当时有民主
大同盟和军政大学两个支部。
1945年12月,张平之(张闻天)和胡松(富振声)等同志到宁安,于1946年 1月成立中共宁安
县委,书记胡松,副书记刘英。县委机关设在民主大同盟院内。县委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
部。下属3个自治区党委:
第一自治区(也称城区)党委,设在宁安镇;
第二自治区党委,设在兰岗;
第三自治区党委,设在东京城(今渤海)。
1947年7月至1949年9月,县委下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
1948年,宁安县委党组织由秘密活动转入公开活动。
1949年10月,中共宁安县委下属县机关,供销社2个直属党委、9个区委。
1950年,撤销县委秘书室,成立县委办公室。
1954年,成立县委监察委员会。
1956年 5月,县委下设;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农工部、财贸部、监委。下属有
两个党组(县人委、县供销社)、20个党委。这些党委是:机关、财贸、工业、宁安农场、宁安
镇、世环镇、长汀镇、横道河子镇、温春乡、江南乡、石岩乡、海浪乡、沙兰乡、渤海乡、马
河乡、镜泊乡、海林乡、新安乡、石河乡、山市乡。40个党总支:宁安铁路、横道河子铁路、
海林农场、山市种马场、东京城拖拉机站、缸窑乡、榆林乡、烧锅乡、兰岗乡、平安乡、新政
乡、勤劳乡、英山乡、九梁乡、和盛乡、牛场乡、江西乡、兴华乡、太平乡、鹿道乡、松乙乡、
范家乡、民主乡、三林乡、八家乡、新合乡、旧街乡、杨林乡、南湖头乡、安乐乡、黎明乡、
东和乡(原名楼房乡)、庆城乡、金坑乡、道林乡、拉古乡、八达乡、新立乡、东村乡、海南乡。
1957年,县委成立文教部、政法部、工交部、统战部。增设法院、检查院两个党组和公安
局、银行两个分党组。撤销东和、道林、庆城、金坑四个乡的党总支。1958年,县委成立党校。
1958年 9月,成立人民公社。从此镇、乡党委或总支一律改为公社党委。有宁安镇、海浪、
石岩、东京城(渤海)、沙兰、镜泊、海林、横道河子、长汀、石河、海南、新安、江南等13个
公社党委。
1961年,县委下属的公社党委为17个。比原来增加的有东京城 (即中马河,由原东京城渤
海划出,原来的东京城改为渤海公社)、马河 (由原东京城即渤海划出)、旧街(由新安划出)和
兰岗等4个公社党委。
1962年11月,原海林、长汀、横道河子、新安、石河、海南、旧街等 7个公社和海林农场、
山市马场的党委划归海林县建制。
1964年11月,县委撤销文教部和政法部。下属有 6个党组,即县人委、县供销社、公安局、
法院、检察院、银行党组;22个党委,有机关、工业、财贸、林业、宁安农场、农业机械站、
镜泊湖水产养殖场、镜泊果树场、镜泊湖发电厂、兰岗发电厂党支部。
1965年10月,县委下属党委增加4个,有宁安师专和城东、范家、杏山等3个人民公社。
1966年1月,增设兴华公社党委。1966年9月,因“文化大革命”党组织瘫痪。
1967年9月,建立党的核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政治委员会(内设缉织组、宣传组、
“文革”组)。下属19个人民公社核心领导小组。
1970年,县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研究室。下属县直6个党委(机关、粮食、
工业、农机、林业、宁安农场),19个公社党委,还有卫生、商业、农机、农副等4个党总支。
1974年4月7日,宁安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改为中共宁安县委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
办公室。1978年5月6日,恢复中共宁安县委党校,11月成立中共宁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979
年7月1日,恢复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1980年 1月至1981年末,中共宁安县委下设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农工
部、财贸部、统战部、政法办公室、纪检委、党校。有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公安局、法
院、检察院 6个党组,26个党委,其中县直7个(机关、农业、经委、文教、财贸、林业、精神
病院),人民公社19个(宁安镇、东京城、渤海镇、江南、江东、范家、宁西、海浪、兰岗、石
岩、平安、兴隆、城东、三陵、沙兰、兴华、马河、杏山、镜泊)。 1982年,增设县总工会、
县联社、人民银行、农业银行、文教办五个党组和交通、商业两个党委。
1983年,撤销文教办党组。增设县政府机关、粮食、县联社机关、水利、农机、畜牧、卫
生、宁安师范学校、教育、文化10个党委。撤销文教、财贸两个党委。本年,在兰岗人民公社
实行改乡试点,兰岗公社党委改称兰岗乡党委。
1984年,人民银行党组改称工商银行党组;撤销宁安师范党委;增设计委、建设、二轻公
司3个党委。本年,公社改乡,公社党委均改称为乡(镇)党委。
1985年,撤销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两个党组,县委机关党委和政府机关党委合并为县直机
关党委,增设宁安师范党委,撤销精神病院党委,第二轻工业公司党委改称第二轻工业局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