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统战工作 党的统一战线是随着革命性质和革命任务的转变而不断发展变化。1955年县委设统战部,
编制 4人。“文化大革命”期间,统战部撤销。1978年在县委宣传部设一名专职干事负责统一
战线工作。1979年9月,县委统战部正式恢复,设正、副部长各1人,干事2人。
一、对原工商业者的工作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全县共有私人工商业者1 131家,资金总额东北币636 735
万元,从业人员2 398人。
(一)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根据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要求,对私营工商业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
式,逐步地将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即对工业通过加工、订货、统购、
包销等,纳入国家资本主义初级形式的轨道;对商业采取经销、代销的形式加以利用、限制和
改造。到1956年1月,在农业合作化高潮推动下,全部完成了对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改造任务。
对私营工、商业的生产资料实行赎买。在1956年以前是实行“四马分肥”,即把企业的全
部利润拿出四分之一给资方,其余的四分之三作为工人的福利费、向国家交纳的所得税和为扩
大生产设备留下的公积金。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后,按照企业核定的私股资金,给以定息。
定息原定7年,后又延长3年,1966年9月停止。
公私合营后,全县核定的私股资金共计为 354 891元,年定息为17 774元。到1980年末,
属于合营户的定息已经全部退完,合作户和代销户的股金及定息已全部退还本人或家属。
(二)对原工商业者的教育、改造。
1956年公私合营后,原工商业者担任企业管理干部的21人,占5.4%,直接参加生产劳动当
工人、店员的336人,占94.6%,其中因年老或多病退职由家属顶替当工人的3人。
县工商联合会除了平时通过各种形式对他们进行教育外,还举办政治学校和短期学习班,
有计划、有目的、分批地组织他们学习。先后参加政治学校学习的有283 人。
原工商业者中许多人为发展企业生产、改进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技术、降低成本作
出了积极的贡献。仅1957年中,就有 139人为改进企业经营管理、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提出合
理化建议60多条,被采纳后为国家节约资金 3万多元。从1956年到1966年的十年中,先后被评
为工商业先进工作(生产)者的有68人。
1980年,根据中发(79)84号文件精神,开展对原工商业者的区别工作,将其中的小商、小
贩、小手工业者从中区别出来,恢复为劳动者。经过宣传发动,群众评议,组织审查等办法,
全县387名原工商业者中,区别为劳动者的383名,占原工商业者总数的98.9%。
与此同时,还全面落实了党对原工商业者的政策,如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个
人财物按数退还;被扣发的工资和定息按数补发;被挤占的房屋退回原主;被革职下放农村的
收回来重新安排工作;以及公私合营时是干部、“文化大革命”时下放当工人的重新恢复了干
部身份;并对在职的原工商业者,在政治待遇和福利待遇上,与其他职工一视同仁,经职工讨
论同意,吸收加入工会;对其中确有技术专长或熟悉本行业务的,提拔到领导岗位或参加管理
工作。1979年12月到1985 年,新提拔当企业经理的 1人,担任门市部主任、副主任的2人,担
任车间主任的1人。
二、对非党知识分子的工作
1985年末,全县共有非党知识分子在职干部 148人,占在职干部总数的2.2%。其中科级29
人,处级1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85年末的36年里,在非党知识分子中共发展党员1 323
人,占发展党员总数的11.2%。
县历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有党外知识分子一定名额,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27人,
占代表总数的11.7%,第六届的代表29人,占代表总数的12.5%,第八届人大的代表19人,占代
表总数的5%,第九届人大的代表56人,占代表总数的16.7 %。
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有真才实学的党外知识分子陆续评定了专业职称。
到1985年末,被评为工程师的29人,助理工程师58人,技术员 106人,农艺师11人,助理农艺
师28人,农业技术员77人,农业经济师2人,助理农业经济师5人,农业经济技术员11人,畜牧
兽医师23人,助理畜牧兽医师20人,畜牧技术员53人,主治医师16人,医师95人。被评定各种
专业职称的共计537人,占非党知识分子总数的62.1%。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党中央的指示,县委狠抓了落实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对
在1957年被错划为中右或右派分子的49人,全部进行了改正,并恢复了原工资原待遇;对在
“文化大革命”中被错揪错斗和立案审查的 187起冤、假、错案,全部给以平反,恢复了政治
名誉,并推翻其中被妄加的一切不实之词。
三、少数民族工作
(一)积极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每年都由政府拿出一笔钱专门拨给少数
民族社队,帮助发展生产、安排生活。到1981年末,全县110个朝鲜族生产队,人均收入100元
到150元的生产队有23个,收入150元到200元的有37个,收入201 元到250元的有28个,收入251
元到300元的12个,收入301元以上的10个。大多数基本上达到了汉族的生产、生活水平。
到1985年末,全县共发展有朝鲜民族小学35所、205个班级,中学4所、37个班级,文化馆
一个。为了便利少数民族生产、生活需要,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建立了回民综合商店 1处,
朝鲜民族饭店46个,回民饭店17个。
(二)培养和提拔少数民族干部。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起,少数民族干部逐年增加,
到1985年,全县共有少数民族干部1 312人,占干部总数的19.8%。其中县级干部 5人、科级干
部184人。
(三)和汉族一样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县、乡(镇)历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都有一定
比例的少数民族,以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为例:第二届为99人,占代表总数的 33.3%;第三届
为99人,占代表总数的31.8%;第四届为 102人,占代表总数的32.8%;第五届64人,占代表总
数的27.8%;第六届为52人,占代表总数的22.6 %;第八届为68人,占代表总数的18.2%;第九
届为 100人,占代表总数的29.8%。1985年末,全县共有少数民族党员3 268人,占党员总数的
24.8%。
四、宗教工作
1985年末止,全县共有信教群众567人,其中基督教71人、伊斯兰教486人,天主教10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委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主要是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经常向
信教群众宣传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进行爱国守法和社会主义教育,使他们接受党的领导,
走社会主义道路,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同时,为了团结宗教界人士,按一定比例,吸收他们参
加和当选县政协的各界委员会委员和县各界人代会的代表。
1957年以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出现了“左”的倾向和“四人帮”的破坏
活动,不少地方出现对信教群众歧视、侮辱现象,基督教由公开转入地下,伊斯兰教活动也减
少。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宁安、渤海两处清真寺全遭破坏。
粉碎“四人帮”后,党中央拨乱反正,多次重申了遭到“四人帮”严重破坏的党的宗教政
策,并要求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落实。县委为认真贯彻中央指示精神,除积极宣传贯彻党的宗教
政策外,于1980年由县财政拨款修复了两个清真寺,使信教群众又重新有了活动场所。宁安清
真寺的阿訇马德山,原在县食品公司屠宰厂当长期合同工,“文化大革命”被取消合同回家。
为了落实党对宗教界人士的政策,经与主管部门协商,恢复了他的工作,安排在屠宰场继续为
回族宰牛。为团结广大信教群众,进一步调动他的积极性,县政协还吸收他为委员。同时,还
选为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对去台人员亲属的工作
做好去台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的工作,对促进台湾早日回归祖国有重大意义。全县共有去
台人员亲属47户、231人。 党中央于1981年下发了44号文件,提出党对去台人员亲属的政策是
“一视同仁,不得歧视”,进一步明确和台湾是国内关系,要求凡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因台
湾关系而受株连的人,一律给以平反。县委为了贯彻中发(1981)44号文件精神,成立了对台工
作小组,下设办公室。除对各级组织和干部、群众传达中央文件外,指定专人对已掌握的47户
去台人员亲属逐户进行了访问,直接向他们传达文件,征求意见。然后对他们在“文化大革命”
中被揪斗的,给以恢复政治名誉;被查抄的财物按政策给以退赔;对个别生活困难者给以经济
补助;对开除公职下放农村的折显廷(教员)、朱德剑(工人)、卢海明(教员)、韩明俊(干部)等
四人,给以恢复原职和城镇户粮关系。
通过上述工作,使去台人员亲属受到鼓舞,至今已有20户和台湾亲属有了通信关系。对其
中有影响的代表人物还吸收参加了县的政协委员会。
六、落实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
经过反复调查了解,全县属于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共有19人,其中上校1人,中校1人、
少尉 4人、士兵13人。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揪斗的,在群众中给以恢复了政治名誉;山城
镇下放农村的重新接回城镇落户;原来是职工,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开除公职的,恢复原薪
原职。对其中有影响的代表人物韩文俊(原国民党上校参谋长)吸收为县政协委员。
七、对党外人士的工作安排
妥善地对党外人士安排使用,是搞好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前提条件。对一切同我们合
作的党外人士,党和政府用各种方式从各方面分别加以适当安排使用,发挥
他们的作用。如在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协、文教卫生、各种群众团体等都安排了相当
数量的党外人士担任代表、委员或领导职务。具体见下表。
党外人士当选为人民代表和聘为政协委员情况表
1980年,宁安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常务委员会,参加常务委员会的党外人士共 3人,
占全体常务委员的17.6%。参加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的党外人士 6人,占全体常务委员的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