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支边移民
第七节 支边移民
解放后由国家统一组织安置到宁安县的外省移民共有三批2 157户。1948年迁来移民178户,
安置到各区、村;1955年有山东移民 279户,到海浪、沙兰、镜泊三区各村落户,政府发放补
助款41 850元;1956年山东、河南移民 1 700户,分别安排到缸窖、兰岗、海浪、新政、太平
乡,政府发放补助款361 530元,贷款294 580元。
1948年,由县迁往山东、辽宁、河北等地139户、595人,其中多数是返回原籍,建设家园。
1978年10月,由县内兴隆公社新政三队和马河公社松岭大队组织动员98户、400 人,去虎林县
阿北地区垦荒,建新村,支援边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