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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劳动保护

第四节 劳动保护





  一、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教育

  凡是入厂的新工人都进行入厂教育,通过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考试,合格后才
准许独立操作。各企业还通过定期召开安全会、事故现场会、放映劳动保护科教电影、宣传廊、
板报、广播等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领导要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车间主任、工段长要对本车间、本工段的
安全工作负具体的组织领导责任。要保证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令和制度在本单位的执行,要在
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各职能部门 (生产技术、设备、劳资、财会、人事保卫、材料供应等部门)要对各自业
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工作负直接的责任。

  3、劳动保护专职人员,在厂长,工程技术人员直接领导下, 具体的负责组织并监督检查
企业内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工作。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做到班前布置、班后检查。 实行三
班制的班组负责人,在接交班时要交接安全生产情况,才能进行生产。

  (三)安全制度

  全县自1954年以来,先后建立实行了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以及兰大规程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等。

  (四)安全组织

  县的安全组织,通常有一名负责经济工作的副县长参加组成安全领导小组和由一名劳动局
长参加组成的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全县的安全生产。每个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单位、车间都
相应的建立了安全防火委员会和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等组织。在生产班组中普遍设不脱产的安全
员。

  1978年以来,县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安全生产办公室、会同有关局、委开展了经常性的安全
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了一些事故隐患,为发展生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
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重大伤亡事故

  1971年5月,宁安钢铁厂由于职工违章作业,铁屑将操作者左眼球刺破造成失明。

  1977年4月4日,宁安糖酒公司冷饮厂,由于冷冻机法兰盘裂纹,操作工带压操作,氨气突
然逸出,造成双目灼伤的重伤事故。

  1977年6月,宁安自来水公司职工,在装配电盘时弹簧钢丝扎破眼球,造成左眼失明。

  1979年12月,造纸厂纸板车间操作工由于违章作业,面部和前胸同时被烫伤,经抢救无效
死亡。

  1980年11月,精神病院职工触电死亡1人。

  1980年8月,渤海铸造厂在给容器打压时,发生爆炸,死亡一人。

  1981年4月,石岩农机厂1名车工接班88天,由于违章作业,造成死亡。

  1982年8月,东京城粮库一名搬运工,由于违章搬运上料机,触电死亡。

  1982年,宁安煤场一名汽车司机,违章修车被翻斗砸死。

  1983年11月至12月,宁安酒厂因从高空坠落和厂房塌落等原因,先后发生3人死亡事故。

  1985年8月,宁安酒厂白酒车间的一名干部,从高空作业坠落死亡。

  二、防爆、防尘、防毒

  1956年,县劳动科设置专业人员一名,开始对锅炉和压力容器等易爆设备的安全进行监察
管理。“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被撤销。1980年,又重新恢复。县劳动科对全县 1 400多名锅炉
工进行登记建卡,对固定工每年培训一次,并对司炉进行定期技术考核,评定等级,发司炉人
员证书。凡企业需要锅炉临时工者,由劳动科进行统一调配,不准私招。到1985年,全县登记
建档的锅炉有 351台。对这些锅炉,每年都进行一次检验鉴定,不经鉴定合格,严禁开炉运行。
同时,还建立与专业厂鉴订制造合同的制度,凡县内购买锅炉必须到合同专业厂购买。锅炉安
装,也必须由国家批准的宁安锅炉制造厂或宁安县劳动服务公司锅炉安装队进行安装。

  防尘、防毒工作,从1962年列入议事日程。防尘重点单位有水泥厂、陶瓷厂、化工陶土,
防毒重点单位为化肥厂。1963年至1965年,除要求这些单位从利润留成中解决防尘设备改造外,
还从县财政拨出 2万元专门解决防尘问题。水泥厂安装了吸尘器,陶瓷厂用水洗法解决尘土问
题。

  化肥厂的防毒,主要是注意防止管道毒气的跑、冒、滴、漏问题。1979年,该厂由于工艺
管理混乱,乱改管道,造成毒气熏死 3名职工的事件。为了吸取教训,实行了设计更改签字制
度,坚持每年进行化肥生产工艺设备的全面检查鉴定,从而杜绝了类似现象的发生。

  三、保健津贴(俗称保健费)

  保健津贴是发给在有害健康环境中工作的职工。这项工作,从新中国建国初期就开始执行。
1963年,在肉、糖、油凭证供应情况下,国家劳动部、卫生部、商业部、财政部、粮食部、统
计局、全国总工会等 7个部门下发了联合通知,保证享受保健津贴的职工对油、肉、糖得到相
应数量的供应。县内采取按月发给享受保健待遇的职工油票250克、糖票500克、肉票 1公斤。
在肉、糖敞销后,每月只发油票。

  县内享受保健津贴的工种有印刷厂的排板工、检字员、铸字工,酒厂挂锡工,造纸厂的转
台工,铁厂烧窑工,油库油料员,冷库制冷工,农机燃油工,水泥和陶瓷厂的粉尘工,化肥厂
的造气工、铜洗工、合成工,医院的 X光透视医生、化验室的化验员,以及各单位的翻砂工、
高压焊工等。

  1985年止,保健津贴仍执行1972年《牡丹江地区保健津贴标准》,分甲、乙、丙三级。甲
级10元,乙级8元,丙级6元。

  四、劳动保护用品

  为了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从事正常劳动,企业的工人或工作人员还享有劳动保护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分易损与定期两种。易损的如手套、口罩每月发一次;定期的如单工作服、
围裙、劳动胶鞋、棉胶鞋等一年发放一次。棉衣、皮大衣、雨衣、三年发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