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解放后兵役 1945年秋,东北解放后到1954年全国实行志愿兵役制。宁安县的广大人民为保卫胜利果实,
积极参军参战,截至1954年全县自愿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达8 525人。
1946至1954年全县青年志愿参军人数统计表
1955年我国制定了第一部兵役法,把志愿兵役制改为义务兵役制。义务征兵基本条件是:
年满18到22周岁男性青年(个别兵种也征女性青年),身体健康,政治思想比较好,自愿参加中
国人民解放军。据县武装部统计,到1985年全县共征集入伍13 516人。
1955年至1985年全县青年应征入伍人数统计表